快訊/士林區闖紅燈飆120km輾斃騎士!肇事男遭判6年半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52歲胡姓男子去年駕駛車輛從彰化北上欲找女兒,卻無視號誌燈號以時速120公里在士林區狂開,進而撞擊停等紅燈的廖姓駕駛車輛,再逆向輾斃陳姓騎士,肇事後激動喊「我要搶救世界」等語,被依殺人等罪起訴羈押至今。士林地院今(11日)宣判,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6年6月。

去年7月1日晚間10時許,胡男開車從國道3號快官、彰化系統北上,翌日凌晨4時30分駛入北市市區,沿途無視號誌燈一再闖越紅燈,4時31分行經承德路4段交岔路口,以120公里時速,衝撞由廖姓男子駕駛停等紅燈的小客車,隨後胡男的汽車向右偏逆向駛入承德路4段,再輾過陳姓騎士,導致陳男流出大量鮮血,藍白拖鞋落在胡男車輛底下當場慘死。

胡男向警稱,當時看到紅燈有踩煞車,但「我要以我的生命為主,所有的炫光都要讓我通過」;甚至還說:「VIVOO叫我撞撞看,只要我活著,其他人絕對死不了」、「我有想過要放棄,但是他用炫光迷惑我,但我當下想說為了搶救世界我一定要這樣做,我當下不知道是真的人」。

▼胡男當時衝撞停紅燈汽、機車,陳姓保全遭輾斃身亡。(資料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駕駛衝撞停紅燈汽、機車,正騎車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上班的保全,慘被撞飛身亡。(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檢方偵辦後,以胡男用藥紀錄及精神鑑定報告顯示,胡男患有思覺失調症、興奮劑使用障礙症,曾施用毒品,其精神病症與案發行為「具部分相關性」幻覺與疲勞駕駛兩者混合下,致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行為能力「顯著減低」,依殺人、殺人未遂罪,從重依殺人罪嫌起訴罪。


今年3月開庭時,胡坐在輪椅上稱「我沒有殺人意思」,因為不認識被害人,接著更說「我是疲勞駕駛」;其法扶律師指出,胡犯罪事實均坦承,主觀上是疲勞駕駛導致死亡,最後胡更向法官求交保說「讓我交保出去處理保險,如果被羈押對當事人不是好事」,且保險有期限,他意外險保2千萬,不幸造成死亡可賠2千萬。

今士院一審宣判,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6年6月,胡從看守所被提訊到庭聽判,聽完後臉色凝重。由於羈押期屆滿,審判長問他對於延長羈押、交保有什麼意見,胡虛弱說「我想出去」,其辯護人稱,胡雙腳已殘廢,無逃亡之虞,可用5至10萬具保,公訴檢察官則認,胡遭判超過6年徒刑,以5至10萬交保顯過低,容易棄保逃亡,認仍有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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