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外籍男子阿興(化名)去年4月間和女友一起去友人家拜訪,喝醉之後借宿,沒想到他卻在清晨5、6時許分別對A女、B女伸出狼爪,脫掉2女內褲猥褻,結果害自己吃上官司,被台中地院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共2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緩刑2年。
▲阿興和女友去朋友家借宿,竟對2名女性友人伸出狼爪。(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阿興與A女、B女是朋友,2022年4月10日凌晨2時許他和女友一起前往2女住處喝酒聊天,酒後借宿在對方家中;同日清晨5時許他看見A女在沙發上睡覺,竟上前親吻對方手腳,同時嘗試脫去內褲,但A女在睡夢中發覺有異,伸手一抓就把內褲穿回去。
阿興沒有得手,竟將目標轉向B女,他偷偷進入臥房,並撫摸熟睡的B女身體,再脫下內褲,接著躺到旁邊「一起睡覺」,直到B女醒來提出質疑,他才離開房間。
隔日A女和B女在聊天過程中得知彼此的遭遇,於是透過Instagram聯繫另一名友人,並在友人的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興為滿足一己性慾,竟趁A女、B女熟睡之際伸出狼爪,罔顧他人性自主權,行為實屬不該,但考量到他已坦承犯行,也與2女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應該已經知所警惕,不會再犯,最終依乘機猥褻罪,共2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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