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雲董事長鍾克信因吸金案遭通緝,幫忙出具法律意見書的2名律師被當共同正犯起訴。(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展雲事業公司董事長鍾克信,涉嫌以投資墓地、靈骨塔可獲「廣告費」年利5.89%到10.8%,且保證還本為由,從2012年到2021年吸金逾182億元,鍾克信因遭追債被迫自首後落跑遭通緝,檢察官查出,展雲能順利騙到近萬名投資人掏錢,是因為吳姓和陳姓律師出具意見書,保證投資交易沒有法律問題,台北地檢署11日依違反《銀行法》追加起訴2名律師和展雲公司及3名業務。
鍾克信是國民黨財委會前主委鍾時益之子,展雲過去曾是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轉投資的子公司,2020年間,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時,懷疑鍾克信透過白手套行賄立委趙正宇,不過周克信此時資金週轉不靈,向調查局自首以投資墓地、靈骨塔等標的對外吸金,且已無力支付投資利息。
台北地檢署2月間已經先將鍾的特助金開文、展雲財務長朱淦忠等7人起訴,7人涉嫌以展雲、展愛公司對外用「積福百分百專案」、「積福2.0專案」等名義,吸引投資人以11萬8000元到16萬4800元不等購買「櫻花緣」及「長愛園區」墓地,或者蓬萊陵園的「祥雲觀」;另外又以「智冠專案」銷售「向雲禪境」墓地,對外吸金。
▲展雲受害人曾在立委協助下開記者會控訴受騙。(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至於鍾克信在到案後,人間蒸發,已遭檢察官發布通緝,檢調持續追查發現,當初展雲曾在2012年將這些投資方案交給吳姓、陳姓律師研究法律疑義,結果出具的意見書直接認為不會違反《銀行法》,相關業務藉此取信投資人掏錢。
而且部分投資土地是先登記在律師名下,等民眾投資後,律師在以信託函的方式交給投資人當作保證,投資人可選擇4年後了解獲利,歸還土地信託,或者拿著信託含買下土地,這期間,投資人須繳付簽約費3萬元,管理費每月1萬元。
雖然吳姓律師到案表示事隔久遠,不記得有這件實情,吳姓律師則否認曾擔保合法,但因相關意見書記載明確,檢察官認定2名律師是共同正犯,將2人及展雲公司、展雲3名業務依違反《銀行法》追加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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