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中強吻猥褻女病友 色男:她稱讚我「舌頭很厲害」

▲大腿,蜜大腿,腿粗,短裙,女生,辣妹。(圖/記者周姈姈攝)

▲男子醫院中猥褻女病友,還辯稱女方稱讚他舌頭很厲害。此為示意圖。(圖/記者周姈姈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縣羅姓男子2020年間住進竹東台大醫院,夜間與多名病友一同打牌。而後他趁著其他人離開之際,強吻另名女病友小玟(化名),並撫摸其胸部、下體。女子之後提告,羅男否認犯案,辯稱雙方情投意合,小玟事後還稱讚他「舌頭很厲害」。一審將羅男判刑1年10月,上訴二審後,高院改判刑1年6月。

判決指出,羅男2020年2月間住進竹東台大醫院,他之後與多名病友熟識,相約在公共區域的教室內打牌。不過其中2人有事先離開,僅留下小玟與羅男。羅男趁著四下無人之際,親吻小玟嘴巴,隔著衣、褲撫摸小玟胸部及下體,時間約達2至3分鐘,一直到小玟將羅男推離,羅男才停手。小玟被侵犯後,耿耿於懷,一直到一年多後才在社工的鼓勵下提告。檢方對羅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羅男坦承確實與小玟有親嘴,但辯稱「她是心甘情願的,過程中她都沒有反抗,親完後她還說我舌頭很厲害,過幾天還留電話給我,後續我去復健時在醫院遇到她,她也是很親切的跟我打招呼。」羅男還說小玟這麼久才提告,真是莫名其妙。

不過小玟與其他護理師均證稱,小玟被侵犯後情緒起伏大,另外也有其他病友證稱,當時羅男還恫嚇其他病友,如果敢告訴護理師就要「拖去男廁幹」。一審法因此認定羅男確實有罪,判刑1年10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考量羅男仍飾詞狡辯,也未向被害人道歉、賠償,還是認定羅男有罪,但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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