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執行分署強力執行「禮讓行人專案」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執行分署已接獲55件車輛未禮讓行人的處罰案件,其中一位小吃店老闆駕車行經潮州圓環時未禮讓行人,被開罰2400元,他拒繳罰款,該分署祭出扣押存款、命他交出違規車輛後,他始知事態嚴重,火速繳清罰款。
有外國媒體報導台灣為行人地獄,為維護行人安全,促使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雖此類案件屬小額案件,但攸關用路人生命健康安全,屏東分署楊碧瑛分署長指示自今年2月起開始實施禮讓行人專案,就分署所受理的未禮讓行人案件加強執行力度,也呼應今年4月14日甫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執法目標,加重懲處汽車不禮讓行人罰鍰為3600元,罰款上限亦提高至6000元,若因不禮讓行人導致重傷死亡,可吊銷駕駛執照,希望能讓行人不再懷著恐懼上路,以洗刷台灣「行人地獄」困境。
分署目前接獲約有55件未禮讓行人之裁罰案件,其中已有12件完全清繳,有近3成的未禮讓行人違規案件因為這一波扣押存款、薪水的強制執行作為,或命義務人到場報告而繳清或部分清償,有一部分的義務人移送執行時名下無所得亦無財產,經執行人員現場訪查或電話催繳後,義務人亦因此先把未禮讓行人的罰單繳納完畢。
其中有位小吃店老闆去年1月開車行經潮州圓環要轉彎時,沒有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經潮州分局舉發後,屏東監理站開罰2600元,他未繳納罰單,案件移送屏東分署執行,分署曾寄發通知催促義務人繳款,男子不予理會,分署日前即刻核發扣押存款命令,並通知義務人應交出未禮讓行人的違規車輛,供分署查封拍賣以抵償義務人違規罰單,他才趕緊繳清全部交通罰款。其他尚未清繳案件,分署亦會持續強力徵起。
屏東分署表示,希望藉由這次專案,呼籲大眾不再漠視行人權益,不論未禮讓行人案件違規地點是在屏東縣境或外縣市,案件只要移送至該分署分署,全體執行人員都將繼續強力執行該專案,共同守護屏東鄉親與國人平安走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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