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不少國籍航空規定女性空服員要穿裙裝,懷孕不能上機調職減薪,桃園市空服員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今(12日)在母親節前夕召開記者會,質疑連女警都取消裙裝規定,肩負逃生疏散旅客的女空服員卻強制只能穿裙裝,懷孕被迫降職減薪,工會將協助50名空服員追討約250萬薪資,籲國籍航空廢除性別不平等規定。
▲空服員工會爭取性別平權、取消空姐強制穿裙子和化妝等規定,並要討回懷孕調職薪損。(圖/記者李姿慧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表示,連女警都取消裙裝制服規定,全台剩航空業還有服裝限制,強制空服員要穿裙子,工會已經提出申訴;全台超過8千空服員有7千個都是女性,是女性很多的一個產業,卻對女性不友善,只要一懷孕就受到打壓,薪資會減損,請產假或家庭照顧假考績也會受影響,皆已違反性別平等法。
空服員工會常務理事李瀅表示,女性空服員一懷孕就不能上飛機,公司會提供降職減薪職務,不同意就要留職停薪,但會沒收入,大部分員工會接受低薪職務,薪資每月相差2千到1萬元不等,包括飛行加給和外站津貼,年資升遷和退休金也會受影響,不管升遷多高或多努力,只要一懷孕就要降職減薪,回歸後升遷回不來,加薪也沒份。
李瀅表示,工會第一波協助4位長榮空服員提出民事訴訟,追討懷孕期間減損薪資,民事訴訟判決勝訴,資方應該返還薪資但卻上訴,目前工會接獲打算提民事訴訟人數持續增加,目前共約有50人,以每人平均減損5萬元計算,工會將協助50名女性空服員追討懷孕期間減損的250萬元。
曾因懷孕被調職減薪的空服員趙婕歡也現身指出,她懷孕當時正準備升遷,但因懷孕被調地勤,連升遷的課程都無法去上,失去升遷機會,即便小孩迄今都已經6歲,她仍無法回到應有的升遷。
▲空服員趙婕歡指出曾因懷孕被調職,薪水減少且影響升遷。(圖/記者李姿慧攝)
李瀅指出,不僅是升遷問題,航空公司對女性空服員訓練時,要求穿連身工作裝和球鞋,代表資方知道裙裝和高跟鞋不適合在逃生時指引旅客和進行程序,高跟鞋易刺破逃生艇,絲襪在火場更為危險,容易遇火融化對空服員造成傷害,除非有腳底筋膜炎等疾病才能申請穿平底鞋,且還有髮禁,連髮色和指甲顏色都有規定。
李瀅表示,目前國籍航空除台灣虎航女性空服員有褲裝外,其他包括華航、長榮和星宇航空制服設計都是裙裝。
空服員工會呼籲,航空公司應盡速廢除各項歧視和不利女性行為,這不是女性工作人員的錯,不要讓空服員母親節不快樂。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李瀅。(圖/記者李姿慧攝)
長榮航空則回應指出,員工制服設計除考量公司整體形象及企業識別外,亦參考客艙組員工作環境及需求,設計出一套符合國際禮儀且兼具上機服勤便利性之制服。
長榮航空表示,內部相關規定亦未區隔適用對象,僅要求「客艙組員於服勤時間內應一律穿戴公司所製發之制服及配件,化妝及髮飾等亦應符合規定。」,此為一般儀容要求,即使就男、女客艙組員服裝儀容有所規定,亦屬全體客艙組員所一律遵守,此為對員工一定程度指揮管理必要之限制,所有性別皆然,與性別歧視無涉。
另外長榮航空指出,對於懷孕客艙組員皆會尊重個人意願,依其申請安排從事地面勤務或妊娠留職停薪,產後若有撫育子女的需求,亦會依其申請安排育嬰留職停薪,相關作業皆依法辦理。
長榮航空也強調,客艙組員於懷孕期間若因考慮自身妊娠狀況,申請從事地面勤務,若職位及工作內容有所不同,應依新職務給薪,並無轉換新職仍主張原職位薪資的道理。
據了解,法院判決空服員簽署暫轉地勤同意書,同意僅支領本薪,法院認為工會主張公司需支付空服員職務津貼並不合理,但同時認為暫任地勤比照課員職級,亦應給予課員職級的職務津貼2千元。
另華航則表示,華航重視性別平等,致力員工均衡發展,空勤組員服裝儀容考量符合公司形象及工作環境所需,同時提供女性組員不同高度的鞋款。
星宇航空則回應,設計制服時,空服人員即參與設計,並給予實際回饋與建議,經過多次討論與調整,共同打造出代表星宇航空第一代制服。星宇航空自創立就非常注重各職務員工制服實用性,例如女性機場運務人員可選擇穿著裙裝或褲裝,地勤人員則有短褲短袖或長褲長袖因應機坪工作天氣變化。第一代制服也曾於2019年榮獲The Design Air最佳航空新制服殊榮。
星宇航空強調,如果空服員有相關的需求和反應,會蒐集參考大家的意見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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