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妻美美(化名)懷疑丈夫阿明(化名)有外遇,對方曾和一名暱稱為「nana」的女子互傳愛心表情符號,還傳送「再一起打球一起啪啪〈笑臉符號〉」、「妳的屁股才留給我,不能跟別人亂來,只有我才可以」、「我們再去約會」等曖昧訊息,她情急之下用手機翻拍對話內容,結果卻遭丈夫告上法院。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美美的行為並無違法,最終裁定無罪。
▲美美翻拍丈夫的手機訊息,竟因此挨告。(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起訴書中提到,美美在2015年至2018年間偶然發現丈夫的手機跳出一名暱稱為「nana」的女子傳來訊息,竟趁阿明在上廁所的時候,偷偷用手機翻拍對話內容,照片多達22張,並一直留到2021年3月才提出相關告訴,涉犯《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談話罪。
對於檢方的指控,美美辯稱,當時看到丈夫與nana的對話內容十分曖昧,包含「再一起打球一起啪啪〈笑臉符號〉」、「我太太在我怕」、「妳的屁股才留給我,不能跟別人亂來,只有我才可以」、「我們再去約會」、「是我吃你」等等,還互傳愛心、親嘴的表情符號,為保全婚姻才會翻拍訊息,況且在這之前,丈夫曾與她的朋友搞曖昧,雖然已經答應不再往來,但還是影響到她對丈夫的信任,「之後丈夫仍經常晚歸或外出聚會,我確實對丈夫的婚姻忠誠感到不安。」
高雄地院法官檢視阿明與nana的對話內容,兩人確實曾傳送上述曖昧對話及表情符號,而且從對話中可知,nana知道阿明已婚的身分,也可以推論出兩人已發生親密行為;美美身為配偶,突然看到這樣的曖昧訊息,不可能毫無反應,她將訊息內容拍下也算情有可原,屬於主張配偶權的適切之舉。
此外,關於是否外遇一事,阿明曾出庭證稱,美美的確懷疑過他外遇,但因為家中是做生意的,難免需要帶客戶去一些應酬場所,「她要求我保證我沒有出軌,我回答應酬的時候,我爸爸及叔叔都會去,我沒有提出其他方式來安撫或取信於她,因為我沒有出軌,沒有就是沒有。」
法官認為,不論阿明是否曾與美美的友人出軌,在婚姻關係中,配偶稍加詢問及關切本屬當然,阿明卻在美美為此感到不安時,僅以單純否認的說詞回應,沒有任何安撫的行為,獨留妻子徬徨無助;而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美美對於這段婚姻自然有比較深的不安全感,翻拍丈夫與nana的對話也是為了保障婚姻權,因此認為她的行為並非出於「無故」,不構成妨害秘密罪,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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