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台南市北區8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對母女走在斑馬線上,遭杜姓孕婦駕車撞上,造成3歲余姓女童當場死亡、38歲的母親重傷,引發全台關注,有網友貼出一則影片,在同樣的路口,一輛汽車停下讓路人過馬路,雖然駕駛有禮讓行人,不過是用慢慢滑行的方式前進,仍被警察攔下。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竹北人有事嗎」發文,貼出一則影片,在發生車禍的台南市北區忠義路三段、成功路口,有兩名警察在指揮交通,有位駕駛要右轉,剛好有名路人走在斑馬線上,駕駛見狀後將車速放慢,並且用「滑行」的方式前進,卻被警察攔下。
原PO提醒,「提醒身邊親朋好友,禮讓行人時,車輛一定要『完全停止』!」要等行人完全過了,車輛才可以「再行進」,如果像影片中慢慢滑行,「碰到斑馬線都一樣代表你沒禮讓行人通過,會直接被罰幾千塊的罰單! 大車、汽車、機車都一樣!」
▲禮讓行人時,車輛應「完全停止」 。(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竹北人有事嗎)
影片曝光,掀起網友討論,「本來就要停止了,萬一煞車沒踩好?就是很多人有這種壞毛病,快綠燈就慢慢往前」、「你開著一輛幾噸重的金屬距離行人不到1公尺,還一直移動往前,這種狀況駕駛自己都還不覺得對行人有非常大的生理和心理的威脅,當然只能罰單下去了啊」、「主要可能連斑馬線都壓了」。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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