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聞議價法,邱臣遠呼籲數發部應站在數位產業主管機關的立場,積極負起制定數位媒體與數位平台合理分潤機制的責任。(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所提《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已完成提案連署,她也呼籲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盡快提出院版。對此,民眾黨立委邱臣遠14日則發文質疑,「何時才能提出院版?」,並批評現在又上演踢皮球大賽,找不到主管機關負責,更別說推動立法,喊話數發部應站在數位產業主管機關的立場,積極負起制定數位媒體與數位平台合理分潤機制的責任。
邱臣遠表示,網路時代下,Google、Facebook、Line等數位平台,多數未付費就引用新聞媒體所產製的新聞內容,卻囊括多數廣告收入,而影響新聞媒體生存權,為此澳洲已經在2021年2月實施《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許多國家紛紛跟進立法,目前澳洲與法國已完成平台與媒體雙方議價,成為世界上少數成功的國家。他提到,根據澳洲實施經驗,在法案通過後一年內,光是Google、Meta兩大平台已簽訂的議價金額,每年給付媒體金額就達到約新台幣40億元,佔澳洲所有新聞從業人員總年薪的20%。
邱臣遠指出,不過也有失敗的例子,像捷克就因為政府較為強勢,最終讓Google選擇終止當地市場服務。但他表示,反觀我國,毫無意外的又是先上演踢皮球大賽,找不到主管機關負責,更別說推動立法,直到去年10月才由行政院跨部會協調小組會議,確定主責機關為數發部,與NCC、文化部及公平會等相關部會合作,於去年12月完成召開4場大型跨境數位平台與新聞業的對話,取得健全新聞報導環境的共識。
但邱臣遠提到,至今仍未提出媒體議價法相關草案,導致立法進度沒有進展,並且數發部又老調重彈會與相關部會緊密合作,協助新聞媒體數位轉型,「但不會變成新聞業本身的主管機關。」
對此,邱臣遠認為,政府各部會組織業務疊床架屋,分工不清,導致互踢皮球成習慣,包括數位貨幣與數位經濟,政府都是在立委督促下才勉強確認主管機關,以致管理與法制作業苦苦追趕,根本無法應對數位世界的積極變化。
因此,邱臣遠呼籲,數發部應站在數位產業主管機關的立場,積極負起制定數位媒體與數位平台合理分潤機制的責任,協助數位產業用續發展,而NCC更應站在媒體主管機關的立場,積極出面協助媒體與平台業者進行相關協商,而不是積極與數發部互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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