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寧倢/編譯
美國南佛羅里達(South Florida)地區一個法院的陪審團在11日一宗民事訴訟中作出裁決,認定連鎖速食業者麥當勞與其特許經銷商Upchurch Foods,未能對客人進行適當警告或說明,麥克雞塊可能因為太燙而造成危險,應該對2019年4歲女童大腿遭雞塊燙傷一事負起責任。但美國麥當勞聲明稱,不同意這項判決。
▲麥克雞塊燙傷佛州4歲女童,法院裁決麥當勞應該負責。(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根據美聯社、CNN報導,這起案件最初是發生於2019年,當時年僅4歲的女童與媽媽霍姆絲(Philana Holmes)在佛州塔瑪拉克(Tamarac)一家麥當勞購買快樂兒童餐,監視錄影畫面可見,坐在駕駛座的霍姆絲從得來速窗口接過餐點,並轉交給後座女兒和兒子後開車離開,結果卻聽到女兒尖叫聲,她將車子停在附近停車場查看,發現孩子已經受傷並用手機拍照錄音。
代表原告霍姆絲的律師事務所表示,雞塊從包裝中掉了出來,卡在女兒大腿與汽車安全座椅之間,「快樂兒童餐裡的雞塊(就溫度而言)熱得不合理且危險,導致她大腿附近的皮膚與肉被燙傷,讓她外貌受損並留下疤痕。」訴狀中指責,麥當勞方面應該明白這些是「不適合讓人經手」的雞塊,有責任不予出售,也應該對員工進行充分培訓和監督。
女童家長還表示,麥當勞與Upchurch Foods沒有警告顧客食物的高溫「危險」,甚至遠遠超出必要的溫度,並認為雞塊至少達華氏200度(攝氏93度)。辯方律師則表示,雞塊溫度不超過華氏160度(攝氏71度),而且食物必須是熱的,才能避免沙門氏菌中毒,而且雞塊不能被夾在安全帶和人體之間超過2分鐘。但雙方都同意是雞塊造成女童的二度燒傷。
麥當勞經銷商老闆厄普徹奇(Brent Upchurch)聲明稱,「我們對於這起不幸事件中的家庭表示同情,因為我們把顧客安危當作首要任務之一。但我們對今天的判決深感失望,因為事實證明我們位於佛州塔瑪拉克的餐廳在烹煮與供應快樂兒童餐時,確實遵守了這些規定。」
法庭陪審團認同店家應該為未能警告客人熱食的風險負起責任,但駁回了原告指控產品缺陷的論點。接下來,第二陪審團將決定美國麥當勞與Upchurch Foods將向受傷女童與她的母親支付多少賠償金。事實上,1992年新墨西哥州的81歲婦人麗貝克(Stella Liebeck)在麥當勞得來速被熱咖啡燙傷,因三度燒傷而住院一周,法院最終裁決的懲罰性賠償金額高達270萬美元(約新台幣8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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