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士林高雄2法官暗助猥褻被告 職務法庭重判免除法官職務!

▲司法院外觀▼。(圖/記者屠惠剛攝)

▲2名法官暗助猥褻被告,遭職務法庭重懲,免除法官職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高雄地院各有1名法官,疑似針對台東某猥褻案件被告提供資料或法律諮詢,被移付調查,監察院對2人提出彈劾,並送職務法庭審議。職務法庭15日作出重判,將2名法官均直接免除法官職務,並轉任該院司法事務官;另外職務法庭也依法先對2名法官裁定停止職務。本案可上訴。

本案經監察院調查後提出的彈劾文中指出,台東某私人兒少安置機構林姓前主任,2019年間收容某少年時,林男竟於安置期間涉嫌強制猥褻、性騷擾及傷害恐嚇少年。少年告知家人及社工後,被林男知悉,林男又於深夜逼迫少年寫澄清書,少年不從遂遭林男毆打,期間少年雖大喊救命,竟無人理會。

家人將過程告知台東地院少年保護官,保護官先告知法官姜麗香相關案情,姜麗香隨即透過侯弘偉,找上前台東地院洪姓前主任保護官,要求洪女先行協助訪視少年。但洪女疑似因為個人恩怨關係,訪視少年後並不相信少年說詞,並回報姜麗香。最後姜麗香並未公平審酌所取得之資訊,仍擬具決行意見及法官意見書,表示個人不贊成通報,另外也將自己的意見書告知侯弘偉。至於侯弘偉則在得知案情後,陸續與林男傳遞訊息,予以安慰,或附和林男委任律師之意見。

案經媒體批露後,引發喧然大波。監察院介入調查後,認為姜麗香、侯弘偉、洪姓前主任保護官等3人,均有違失,因此分別對3人提出彈劾。其中姜麗香、侯弘偉涉案部分由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15日作出判決。

職務法庭將2人均免除法官職務,轉任該院的司法事務官;另外依照《法官法》規定,也裁定將2人即刻停止職務。職務法庭指出,姜麗香違反《性侵害防治法》相關規定,違反法定通報義務,並未謹言慎行,以及嚴守業務上所知秘密;另外侯弘偉除了未嚴守秘密以外,還違反法官不得執行律師職務的規定。職務法庭認為2人的行為,損及公眾對法官的公正、客觀、中立形象,違失情節重大,予以嚴懲。本案免職轉任部分可以上訴,但停職部分不得抗告,確定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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