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南部某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2020年10月獨自從學校返回租屋處時,遭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殺人,震驚社會,高雄高分院今年3月二審宣判,依殺人罪判處嫌犯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民事部分,女大生的父母求償2千萬元,橋頭地院今(15)日下午宣判,判梁嫌應賠給女大生父母共593萬餘元。可上訴。
▲擄殺長榮女大生的嫌犯梁育誌(中)二審遭判死刑。(圖/記者吳世龍攝)
全案發生在2020年10月28日晚間,當時24歲的女大生,從學校獨自返回租屋處時,遭嫌犯梁育誌擄走,先性侵後殺人,並棄屍於高雄阿蓮山區!梁男供稱,他將鍾女擄上車時,對方還有呼吸心跳,他準備將對方載往他處的途中,才發現鍾女竟已身亡,慌亂之下,他才載屍亂繞19小時,最後將屍體棄置於大崗山。
▲涉嫌殺害長榮女大生的嫌犯梁育誌。(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梁育誌被逮後辯稱沒有殺人之故意,僅是失手殺人,檢方認為梁嫌為滿足私慾,其於隨機挑選落單女大生性侵未遂後,非但未有任何反省行為,反而變本加厲,再性侵殺害,且以繩結勒頭、毆打無反抗能力長榮女大生,使用此等令人髮指之凌虐手段,無理、任意剝奪無辜性命,完全無視過程中對方哭喊求饒之行為,偵結後依法對兇嫌梁育誌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判處死刑。
橋頭地院在去年3月18日一審宣判,法官認為梁沒有教化的可能,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強制性交未遂罪、遺棄屍體等罪嫌,判處梁育誌死刑,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全案依職權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
▲擄殺長榮女大生的梁育誌(中)二審仍判死刑。(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分院審理期間,梁育誌的律師抗辯,認為原審法院沒有送鑑定,就認定梁沒有教化可能,合議庭法官去年9月開庭討論後,決定送有關單位鑑定,鑑定小組成員將包括精神科醫生、律師、志工、教授、心理醫生等多人,而鑑定報告已經完成送交高院。
高分院審理期間,女大生父母親自出庭,控訴梁育誌的犯行,而梁育誌的量刑教化鑑定也成為雙方攻防焦點,全案在今年3月24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全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橋檢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補償鍾女雙親殯葬費、法定扶養義務、精神撫慰金等共200萬元。此外,女大生父母也在審理中向橋頭地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向梁嫌各求償1000萬元,橋院今日宣判,判梁嫌應賠給女大生父親333萬4516元、母親260萬元,全案可上訴。
不過,梁嫌的父親曾向媒體表示,梁男在押期間曾寫信回家認同「以命償命」,家屬也無能力幫梁育誌做任何賠償,女大生父母就算獲得判賠,也不一定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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