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先前台北市大安區一間麵線攤,「月薪7萬」留不住人的情況,引起熱烈討論。一名網友就透露,在台北知名小吃店當過雜工,雖然第二個月薪水領到7萬8,但隔月便果斷離職了,「因為開的條件真的不是人幹的。」
網友在「靠北老闆/主管2.0」提到,看到麵線攤7萬找不到員工,身為過來人的他心有戚戚焉,直言「裡面水很深,不僅要一人做二人工作,還要求你責任制。」
他表示,前一份工作是北部知名小吃店的雜工,當初應徵時老闆說起薪5萬,只要努力做、肯配合時間上班,保證薪水加獎金領超過7萬以上,「他所謂的配合時間就是,你必須提早1小時到,然後責任制到收店打掃完為止。」
原PO進一步提到,早上8點前必須到店準備食材,一路工作到晚上10點半左右,有時收店會拖到11點,一天工時大約15的小時,「假日不得請假,必須無條件配合上班,只能月休4天,而且只能休星期一,因為店家星期一公休,還有要自己投保勞健保。」
▲前小吃店員工吐露內幕。(圖/翻攝自臉書/靠北老闆/主管2.0)
他透露,工作第一個月領到6萬8,第二個月7萬8,「但第三個月就辭職不幹,因為太累太辛苦了。」眼看他才做兩個多月就放棄,老闆忍不住碎念,年輕人不耐操。
對此,不少同行感同身受,直言「餐飲業普遍的現況」、「很多小吃店都這樣啊!我們這行沒有什麼叫勞基法、叫周休2日的」。
而網友們也紛紛回應,「現在的服務業、餐飲業同仁真的很辛苦」、「一天15小時換算正常班,也就薪水3.5-4萬」、「真無言,連小吃店也走責任制,難怪留不住人」、「一天15小時,月休4天,長期做下來身體沒累壞心也生病了,的確趕快走人比較好」、「這都可以做到兩個班了,一個班35K,假日加班,至少要到40k以上,兩個班至少要80-90k,他花60-70k只請一個人,還不用勞健保,血汗啊」。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