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可無血緣收養!同婚4年後終於等到⋯小孩不再「被迫單親」

▲1226婚姻平權法案,挺同團體,彩虹旗(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同婚專法通過4年後,同性伴侶終於等到無血緣收養。(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同婚專法在2019年通過後,歷時4年,今(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同性伴侶無血緣收養,是繼跨國同婚在今年1月全面開放後,台灣的婚姻平權又邁出一大步。這表示未來同志伴侶的孩子在法律上,不再「被迫單親」。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表示,2019年5月24日台灣開放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然而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卻限制同志家庭的收養資格,僅開放同性配偶一方收養他方「親生子女」,不准同性配偶一方收養他方的養子女,也不能共同收養無血緣的孩子。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伴盟說明,當初的法律限制,造成已經有養子女的同性配偶在法律上「被迫單親」,完全不符合兒童最佳利益;且毫無實證基礎,就將同性配偶與異性配偶進行差別待遇,也不符合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所揭示的性傾向平等原則。

自同婚專法通過後,伴盟和其他平權組織紛紛倡議,這種明顯的不平等必須修法改善,今日三讀通過同性伴侶無血緣收養,讓台灣未來不分性傾向均能收養無血緣的孩子,讓下一代可以在愛的家庭中長大。

▲立法院三讀通過同性伴侶可收養無血緣孩子。(圖/記者屠惠剛攝)

伴盟提到,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修正案,開放同性配偶可比照異性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對同志社群而言無疑是振奮的;4年前同婚專法在反同強大壓力下三讀通過,當時的感動是驚心動魄,但對於政府是否有決心把後續的平權缺角補上,原先並沒有十足信心與把握;今年隨著跨國同婚與無血緣收養的完滿,對於後續兩岸同婚、人工生殖、婚生推定、同婚回歸民法⋯等,有更多的信心與期待,相信台灣的民主制度一定會讓平權的願望步步實現。

伴盟表示,此次修法能夠順利完成,是執政黨的推動與朝野黨團的一致決定,能在同婚專法通過4週年前夕有這樣圓滿的結果,有賴行政院與不同黨派立委共同促成,以及民間組織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志家長們、諸多性別與人權團體長期倡議的努力所致。證明台灣的社會共識,是LGBTI人權保障與促進性別平等。

有關這次「無血緣收養」收到跨黨派委員的支持,伴盟特別點名感謝今日在立院發言的立委范雲、王婉諭、洪申翰、鄭運鵬,還有行政院長陳建仁的促成、羅秉成政委的居中協調,未來也會在這樣的共識基礎上繼續往平權的方向努力。

相關報導

立院跨黨挺同婚收養 范雲感動披彩虹旗:把同志家長還給孩子

4歲童有2個媽「法律上被迫單親」 全台首案同志收養家庭聲請釋憲

網轟「同性戀養的小孩會被歧視」 伴盟:所有家長都要有心理素質

同志看育兒政策「很羨慕異性戀」 無血緣收養=永遠的法律陌生人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