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斗子海巡集體包庇「走私白帶魚」 收賄43萬...3官兵貪汙罪起訴

▲海巡3官兵護航縱放漁獲走私 海上貿易「出動1趟收20萬」。(圖/民眾提供)

▲八斗子漁港安檢所爆出收賄醜聞。(圖/民眾提供)

記者郭世賢、黃資真/基隆報導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基隆八斗子漁港安檢所爆出弊案,檢調查出,魚貨商黃春富為將漁獲走私出口,透過行賄安檢所小隊長陳富翔中尉、湯姓上士與陳姓上兵後,將收購的白帶魚等從八斗子漁港闖關出境走私大陸。檢方日前偵結,依涉犯貪汙條例將4人起訴。

基隆地檢署說明,陳富翔為八斗子安檢所中尉小隊長,湯姓上士、陳姓上兵均為八斗子安檢所安檢士,負責執行該漁港進出臺灣本島之貨物安全檢查等法定職務事項。

由於目前中國禁止輸入台灣漁產,魚貨商黃春富為利用漁船違法載運大量白帶魚出港,向陳富翔提議,以每次支付3萬元至5萬元,作為岸巡人員執行安檢勤務放水之對價,陳富翔答應後再找來2名部屬加入。

自2022年3月15日起至2023年1月14日止,黃春富總計行賄11次、共43萬元,陳富翔再依每次安檢放水之分工情形,與湯、陳平分不等金額之賄款,陳富翔收賄金額總計33萬4000元,湯、陳分別為6萬4000元及3萬2000元。

4人經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聲押黃春富、陳富翔獲准,湯、陳各6萬元與3萬元交保。檢察官調查後將全案偵查終結,陳富翔與2名部屬均涉犯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等罪嫌,黃春富涉犯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嫌,對4人提起公訴。

基隆地檢署與法務部廉政署積極偵辦本案,並於短期內偵結起訴,並追回所有犯罪所得,顯示本署檢肅貪污、澄清吏治之決心,並呼籲公務員應潔身自愛,奉公守法,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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