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吳姓男子與李姓女同事外遇,2022年10月7日相約前往台中市逛街,接著連衝兩間摩鐵、旅館,因為價格太貴,最後乾脆把人載回家並發生性行為。吳妻直到警方前來住家繪製現場圖,才知道丈夫外遇,憤而向李女提告求償55萬元,日前獲得台中地院法官裁准。
▲吳妻指控李女利用同事關係,與丈夫發生婚外情。(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吳妻在判決書中主張,李女明知丈夫已婚,仍利用同事之便,多次約丈夫單獨外出用餐,還前往摩鐵,在職場上也有許多踰矩的肢體碰觸,2022年10月7日兩人在某科技大學上完課,相約前往台中市秋紅谷逛街散心,然後一連去了兩間摩鐵、旅館想要開房間,卻因為價格太貴以及業者不接待休息方案客戶,選擇放棄。
吳妻接著指控,李女和丈夫在當日深夜11時許返家,並在房間內發生性行為,完事後一起洗澡,再由丈夫將人載去牽車回家;事後李女誣指丈夫性侵,警方前來家中繪製現場圖,她才知道這件事情,身心受到重大打擊,出現憂鬱、失眠等病症,因此決定向李女提告求償55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李女並未反駁,同時表明同意吳妻的訴求。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吳妻提出不起訴處分書、身心科診所診斷證明書等證據佐證自己的主張,李女則當庭表明同意賠償,而且沒有任何附帶條件,最終裁定李女應賠償吳妻5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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