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洋/澎湖報導
國民黨籍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因涉貪遭羈押禁見,本月9日與機要秘書陳淑美再度被澎湖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無法主持5月20日起本屆第一次定期大會,今天傳出劉陳昭玲辭去議長職務,澎湖縣議會證實收到辭職信。
▲因涉貪羈押禁見的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傳出遞交辭職信,辭去議長但不辭議員 。(圖/記者陳洋翻攝)
澎湖縣議會秘書長王隆郁表示,議會8日接獲一封來自劉陳昭玲的「辭職信」,上面日期落款為5日,表明自5日起辭去議長職務,仍保留議員職,但議長現在羈押禁見,除了律師可以辦接見,其他人無法會面,推測信件應該是由律師轉交,部分議員認為應等劉陳昭玲解除羈押後,自行表達意見再處理。
依照相關規定,劉陳昭玲辭議長的信函送達議會還不算生效,必須提交縣議會大會報告才會生效,「澎湖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13條第一項規定:「議長、副議長之辭職,應以書面向大會提出,於辭職書提出會議報告時生效。」但目前澎湖縣議會尚未決定何時向定期大會提出,所以還在「研議」階段,並未正式生效。
其實,若劉陳昭玲連續2個定期大會缺席,屆時會被褫奪議員資格,因此部分議員認為辭職信是緩兵之計,希望先爭取到順利交保,趕得上出席11月第二次定期大會,保住議員資格後再圖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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