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米犯罪集團犯擄人勒贖300萬元,主犯蔡秉逸被判5年。(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蝦米蔡秉逸因小弟女友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竟涉嫌以替小弟討公道為由,強行擄走唐姓被害人勒贖300萬元,恐嚇要讓被害人吞子彈,除強迫簽下6張面額50萬元本票外,並令籌現金60萬元交付花用,案經檢察官依擄人勒贖等罪嫌起訴,台南地院16日下午宣判,蔡秉逸判刑5年,林德龍等7人被判4月至4年6月不等。
判決資料指出,蔡秉逸共同犯擄人勒贖罪,處有期徒刑5年,林德龍4年6月、劉科南4年6月、陳仁献犯私行拘禁罪判10月、陳志遠幫助犯私行拘禁罪判3月、徐梓恆共犯私行拘禁罪判4月,潘賢文共同犯擄人勒贖罪判4年2月、林依正犯私行拘禁罪判4月。蘇琮傑、徐葳翔及余俊廷均無罪。
起訴書指出,蔡秉逸(綽號蝦米)、林德龍(綽號阿龍)、劉科南(綽號科南)、陳仁献(綽號將阿)、陳志遠、蘇琮傑(綽號傑仔)、徐葳翔、徐梓恆(綽號鳥蛋)、余俊廷等人以蔡秉逸為首,平日在蘇琮傑承租之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3段「建一分期公司」及陳志遠承租之台南市安南區安吉路1段鐵皮屋等處聚集。潘賢文與蔡秉逸係朋友。陳姓男子(綽號百九)、林依正跟從聽命於潘賢文。
唐姓被害人從事網路直播行銷。林德龍與已婚有配偶之陳女於2020年10月間經由交友軟體認識後交往。唐男於2020年12月間經由交友軟體認識陳女,與陳女合意發生性行為。林德龍(臉書暱稱「林亞瑟」)得知後,以臉書私訊唐男:「聽說你跟我女朋友出去喔,有發生關係喔,那這部分你怎麼賠償我」,欲向唐男勒索金錢。唐男自認其與陳女係合意行為,與林德龍無關,未予理會。林德龍將此事告知蔡秉逸,蔡秉逸因賭債缺錢,亦欲藉端向唐男勒索金錢,以臉書私訊唐男要求唐男出面,唐男亦未理會。蔡秉逸、林德龍乃共謀強擄唐男拘禁勒贖,由蔡秉逸策畫並糾集林德龍、劉科南、陳仁献、陳志遠、徐梓恆、余俊廷、蘇琮傑、徐葳翔、潘賢文、陳家鼎、林衣正等人,共同擄人勒贖。
由林德龍於2021年1月21日晚上7時29分許,駕駛自小客車載其劉姓女子及劉、陳2男至台南市安平區健康三街全家便利超商門口,林德龍等人下車攔住購物後走出店外之唐男,將唐男強拉上自小客車後座,由林德龍駕車,劉、陳分坐在唐男之左右側控制唐男,並以手銬、腳鐐銬住唐男手腳,剝奪唐紹凱之行動自由,並以連帽衣服之衣帽套在唐男頭部矇住其眼睛,於同日20時許將唐男強擄至「建一分期公司」拘禁。
蔡秉逸聯絡陳志遠、蘇琮傑、徐葳翔、徐梓恆、余俊廷、潘賢文、林依正、陳姓男子等人陸續到達「建一分期公司」。唐男被押進「建一分期公司」1樓客廳泡茶桌處後,在場1人拿下蓋住唐男頭部衣帽,令唐紹凱下跪。蔡秉逸持拖鞋搧打唐男臉頰,對唐男稱:「叫你出來你不出來,現在叫人押你過來。」等語,使唐男知悉因何事被擄及現場為首之人為蔡秉逸。隨即由陳仁献以膠帶貼矇唐男雙眼,在場之人以拳打腳踢、電擊棒電擊、將菜刀刀刃放在唐男手指上威脅斷指、以鐵鎚敲打腳部等方式凌虐唐男,蔡秉逸再對唐男稱其係幫小弟林德龍處理唐男與林德龍女友發生性關係之事,要唐男拿出新台幣300萬元處理。潘賢文拿出2把手槍,從彈匣取出1顆子彈,恫嚇唐男「拿300萬元出來處理,不然把子彈吞下去」。
因唐男稱其帳戶內只有10萬元,蔡秉逸等人逼唐男以手機對外聯絡籌錢,而向王姓老闆及台中市王姓前老闆借錢,2位老闆同意共借60萬元,而後由蔡嫌等人押人取款,並將唐男從「建一分期公司」移至安吉路鐵皮屋。蔡嫌等人除開毒趴,還強拍唐男裸照,並命唐男簽立6張本票(金額各50萬元)作為以300萬元賠償林德龍之憑證。
蔡嫌等人持本票向唐男王姓老闆等人取得現款後才將唐男釋放,自強押至釋放,共剝奪唐男行動自由約30小時,致唐男受有頭部挫傷、臉部挫傷併左臉瘀腫、嘴唇擦挫傷、左手挫傷及2公分撕裂傷、雙大腿及雙膝挫傷、右小腿擦挫傷、左小腿挫傷之傷害。被告蔡秉逸、林德龍、劉科南、陳仁献、陳志遠、蘇琮傑、徐威翔、徐梓恆、余俊廷、潘賢文、陳姓男子、林依正等人所為,係犯刑法擄人勒贖罪嫌,案經唐男訴由台南市警刑警大隊移送偵辦,並由檢察官起訴。據了解,蔡秉逸另涉台南安平陳姓角頭命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如今再涉擄人勒贖案被判5年,對其刑期而言,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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