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撩妹被阻,竟持利剪殺人。此為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擔任臨時工的台北市男子趙志仁,2021年11月晚間,在台北市艋舺公園內喝酒時,竟拉住路過的女子攀談,遭拒絕後還推倒女子,一旁蔡姓男子趕緊出手制止。趙男不滿撩妹被拒,竟持利剪朝蔡男身上狂刺,殺害對方。警方獲報後欲展開追緝,趙男卻在警方通報前1分鐘,到派出所自首殺人。一審將趙男判刑12年與4月(得易科罰金),二審更將趙男輕判11年與4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有毒品、妨害公務、傷害等多項前科的50歲趙姓男子,在工地擔任臨時工。2021年11月晚間8點左右,他在台北市艋舺公園內與多人飲酒,這時他突然出手,拉住一旁路過的張姓女子,開始攀談;女子驚恐,甩開趙男的手,趙男竟出手將女子推倒。一旁的蔡姓男子趕緊出手制止,趙男竟抽出水果刀,恐嚇蔡男;眾人趕緊勸架,並搶下水果刀。
趙男不滿,欲上前推擠蔡男卻反而被蔡男推倒。氣急敗壞的趙男衝到對街的五金大賣場買了2把利剪,又回來恐嚇蔡男,並刺傷蔡男臀部;眾人又趕緊奪下利剪並壓制趙男,蔡男則趁隙以酒瓶敲擊趙男頭部。趙男暴怒,又衝回賣場再購買2把利剪,這次回頭就朝蔡男猛刺;由於刺擊力道太猛,鮮血四濺,眾人也擔心被波及,無人上前制止。蔡男身中13刀倒臥血泊中,被送醫急救後不治。至於趙男則逃逸無蹤。
轄區員警接獲報案,還不知兇手為何時,趙男就帶著利剪到派出所自首。他自首殺人後,員警也接獲通知,確認趙男涉有重嫌,要求機動警網鎖定追緝,前後時間相差僅1分鐘。趙男遭收押後,檢方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他犯殺人罪,但依自首減刑規定,判刑12年;另外趙男也揮利剪傷害周邊勸架的人,這部分也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案件上訴二審,高院根據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認為死者傷勢集中在四肢,可見趙男並非攻擊重要器官、臟器,不具有殺人故意,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另外再依照自首減刑規定,輕判11年。傷害部分仍維持4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