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麻判死刑! 新加坡「三周內處決2人」不顧反對聲浪

▲▼新加坡監獄管理局、丹那美拉監獄(Tanah Merah Prison)的囚犯。(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新加坡監獄管理局。(圖/達志影像/美聯社,下同。)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新加坡政府17日處決一名涉嫌走私1.5公斤大麻的囚犯,是三周內第二度執行死刑。《美聯社》寫道,儘管越來越人呼籲新加坡停止處決毒品罪犯,該國依然堅持死刑。

新加坡人權組織「Transformative Justice Collective」表示,這名37歲死囚於2019年被定罪,但監禁時間長達7年,他希望重審案件,因為DNA及指紋證據僅能證明他持有另一批數量少得多的大麻,但最終上訴16日在沒有舉行聽證會的狀況下被駁回,他也於17日伏法。

「Transformative Justice Collective」成員安娜瑪萊(Kokila Annamalai)表示,新加坡目前約有600名死刑犯,主要都是與毒品相關的罪名。根據該國法律,走私逾500公克大麻可能被判死刑,先前因為新冠疫情暫停執行2年,去年恢復後處決11名毒品死刑犯。

▲▼新加坡監獄管理局、丹那美拉監獄(Tanah Merah Prison)的囚犯。(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新加坡丹那美拉監獄(Tanah Merah Prison)的囚犯。(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2022年,新加坡依據走私海洛因罪名,處死馬來西亞籍男子達瑪林安(Nagaenthran Dharmalingam),但此人被認定罹患精神殘疾,「智商不到70」,很可能遭人拐騙犯案,在當時引發國際反彈。3周前,該國以走私大麻罪名,處死46歲新加坡籍男子譚加拉朱(Tangaraju Suppiah),儘管他被捕時未攜帶毒品也否認罪行,但檢方宣稱電話號碼追蹤到負責協調毒品運送的人就是他。

《美聯社》寫道,聯合國、人權組織、英國億萬富豪兼維珍集團董事長布蘭森(Richard Branson)都呼籲停止執行毒品相關罪名死刑,因為越來越多證據顯示,死刑並不是有效的遏止方式。但新加坡當局堅稱,所有囚犯都接受了正當法律程序,而死刑仍是「新加坡針對毒品需求及供應的全面危害預防策略的一部分」。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指出,除了新加坡以外,印尼去年也執行了112次與毒品有關的處決。相較之下,泰國已經把大麻合法化,馬來西亞也終止了部分重罪的強制性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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