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女子約自幼認識的沈姓好友來住處談心,卻慘遭下藥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嘉義報導
嘉義女子小茵(化名)和沈姓男子自幼相識,2019年互加臉書等社群好友後,更成為知心朋友。某日小茵心情不好,約沈男來租屋處聊天,沈男還順路買了麥當勞玉米濃湯,不料小茵喝湯後意識模糊,只隱約記得沈男對她強制口交得逞。小茵清醒後到醫院檢查,體內果然驗出藥物反應,她認為沈男在玉米濃湯內下藥並性侵她,對他提告求償。嘉義地院審理,認為沈男犯行屬實,應賠償小茵30萬3280元。
判決指出,小茵的父親和沈男的父親為同事,因而兩人從小就認識,2019年互加社群好友後更是互動頻繁。同年11月24日晚上8點多,小茵因為心情鬱悶,約沈男到她租屋處談心,沈男還順路幫她買了麥當勞玉米濃湯、漢堡等餐點,想不到她喝完玉米濃湯就感到昏沉、想睡,不久就不省人事,昏昏沉沉中被沈男強行口交得逞。
小茵醒來後,對於昨日記憶模糊,懷疑自己遭到性侵,到醫院抽血、驗尿,竟驗出摻有氟硝西泮成分的鎮定安眠劑。小茵認為沈男在玉米濃湯下藥並性侵她,因而精神崩潰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有7個月無法工作,也提告向沈男求償醫藥費、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40餘萬等,共61萬元。
全案審理時,沈男坦承犯行,但認為求償金太高,他無力賠償。法官查看小茵的精神鑑定,小茵擔任美甲師,原本在工作上表現出色,案發後7個月間職業功能明顯下降,受損金額為20萬元,加上精神撫慰金30萬、醫療費4480元,小茵應獲賠50萬4480元,扣除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申請的補償金20萬1200元,沈男還須賠償她30萬3280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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