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員警等紅燈被撞死,列國民法官案。(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劉人豪/彰化報導
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29歲員警高偉倫,2023年1月23日大年初二,上午值完勤返家途中,遭到毒駕的男子吳柏翰開車從後方高速追撞,高員重傷送醫搶救不治身亡,彰化地檢署今(18日)依照國民法官法程序提起公訴,並進入審判程序。
▲吳男撞員警機車後翻車,車輛嚴重毀損。(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該起事故發生在1月23日,高偉倫年節是第二批休假人員,大年初二(23日)值勤結束就放假,下班後騎車回租住處,準備收拾行李返回高雄與家人團圓,沒想到行經彰興路、聖安路口停等紅燈時,卻慘遭毒駕吳男從後方追撞噴飛10多公尺,送醫後不治身亡。吳男肇事後因受傷住院且疑吸毒神智恍惚,直至25日才清醒出院接受筆錄,警方在他身上及車內查獲10多包毒品,他辯稱當時從員林出發返回彰化找朋友,而車禍當下因精神恍惚,陷入睡眠,才因此發生事故。
▲吳男被移送畫面。(圖/民眾提供)
吳柏翰撞死高員後在住院期間,其胞妹曾到院探視,而事發當天,媒體追問吳男母親,吳母飽受驚嚇,相當內疚,雙手不停來回搓動,語帶哽咽地說「不知道該怎麼辦、很拍謝(抱歉)」;高員雙親當天至醫院認屍,高母掩面痛哭,等不到兒子回家過年,卻見到已成冰冷遺體的兒子。
▲高母認屍悲痛萬分。(圖/記者白珈陽攝)
▲吳母因兒子釀禍,緊張地搓動雙手。(圖/民眾提供)
彰化地檢署指出,吳男在彰化市彰興路段,於施用毒品後有不能安全駕駛情形,仍駕車上路致肇事撞高員致死,經偵查、蒐證後,認吳男前於2014年因酒醉駕車之公共危險罪行,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10年內再犯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罪,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3項前段服用毒品駕車致人於死,法定刑係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於近日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在押吳男亦於今日隨案移送法院,該案為彰化於國民法官法實施後之第一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正式啟動並進入審判程序。
▲追思會時有300多名官警到場參加。(圖/記者吳世龍攝)
彰化地檢署表示,審判階段,檢察官亦將堅實舉證並積極論辯,以還原本案事實,並針對被告各項量刑因子進行完整之辯論,務必使國民法官充分理解全案案情,做出正確的裁判。另協調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彰化分會協助提供輔助資源及心理支持,保護被害人家屬避免受到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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