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逃機制伺候!北斗鎮長李玄在入獄服刑 怒批被當重犯對待

記者唐詠絮、黃資真/彰化報導

北斗鎮長李玄在6年前涉關說讓民眾得以進入清潔隊倒廢棄物,依圖利罪被判1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定讞,最高法院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後,他於今(18)日上午10時入監服刑,李玄在入獄前強調,自己竟被當成「十惡不赦的重犯」看待,令他相當難過。

▲▼             北斗鎮長李玄在發監入獄服刑。(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北斗鎮長李玄在(左1)在鄉親、妻子陪同下,前往彰化地檢署報到。(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下同)

李玄在被判決定讞後,日前以腳受鋸傷為由聲請延期入獄,但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駁回聲請,強調他必須依規定在18日入獄,李今早在妻子楊麗香與北斗鄉親陪同下,前往彰化地檢署報到,他再次強調,自己沒有打電話給清潔隊,拜託放行的事,當時他只是鎮長服務處主任,一個百姓哪有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那是公務人員才有的,「服務與便民只是一線之隔,如果為民服務換來牢獄之災,誰還敢服務?」

▲▼             北斗鎮長李玄在發監入獄服刑。(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妻子楊麗香替丈夫抱不平。

李玄在說,夫妻倆一直清清白白、不貪不取,認真任事,努力爭取百姓福利,但司法沒有還公道,更用最粗糙的方式對付他,「啟動防逃機制,6天就要關我!把我當十惡不赦的重犯看待,從今天開始,北斗還沒有代理鎮長,因為縣府沒有收到判決書,無法派代,鎮務繁重卻無法交接」,李更質疑「北斗鎮民是次等國民嗎?」李妻、前鎮長楊麗香也哽咽表示,這些廢棄土是可回收再利用的建築土方,根本不會造成環境汙染。

判決指出,李玄在2017年間遭人檢舉幫業者關說,以鎮長服務處主任頭銜,大開方便之門,要求清潔隊收受事業廢棄物,讓民眾得以入內傾倒廢棄物,不當獲利7萬7千餘元,一審被判5年6月,二審判1年10月。

去年3月間,彰化縣政府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公告將李玄在停職,並由縣府民政處副處長代理鎮長職務。而年底9合1大選時,李玄在又投入選戰,擊敗2名對手後順利當選,重新奪回鎮長寶座,但他重奪寶座不過半年,又因本案判刑定讞,並遭解職,再度失去鎮長職位。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