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S曾無償代言胖達人麵包。(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藝人小S捲入丈夫許雅鈞的「胖達人連鎖麵包案」食安事件,許雅鈞與家人最後獲判無罪確定。但消費者保護基金會代替上千名消費者,對生技達人、小S等人提出訴訟,求償2566萬餘元,一審判決生計達人須賠償538萬餘元,二審也改判賠342萬餘元,不過小S均免責免賠。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小S確定免去賠償責任。
許雅鈞與基因國際公司負責人徐洵平等人合資,於2012年間吃下連鎖麵包店胖達人的經營權,讓公司股價一路飆漲。不過013年8月間,胖達人爆發使用人工香精的詐欺事件後,股價一路滑落,檢調單位因此注意到是否有人涉嫌炒股,進行偵辦。最後檢方對許慶祥、許雅鈞父子,以及徐洵平、姜麗芬夫婦,以違反「證卷交易法」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許慶祥、徐洵平、姜麗芬有罪,分別判刑2年與1年8月,但三人均因繳回犯罪所得,獲得緩刑3年,許雅鈞無罪。二審審理時,有罪的三人不只繳回犯罪所得,更賠償1600萬元,與投資人保護中心達成和解。高院改處許慶祥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徐洵平有期徒刑1年8月、姜麗芬有期徒刑1年6月,均緩刑三年。許雅鈞仍無罪;他的部分檢方未提出上訴,2017年間無罪確定。至於許慶祥等3人部分,最高法院2018年初也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民事賠償部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受理1060名消費者請託,以胖達人母公司生計達人、胖達人創辦人莊鴻銘、徐洵平,以及代言的小S等人為被告,提出團體訴訟,求償2566萬1660元。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生計達人公司與莊鴻銘、徐洵平等人,須連帶賠償897名消費者538萬2000元;但判決小S免賠。上訴二審後,高院仍認定生計達人、莊鴻銘、徐洵平需負擔賠償責任,但經過計算後,改判賠342萬8636元;至於小S仍不須賠償。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確定,小S確定免去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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