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把房子過戶給愛人「下午就被分手」 法院判同性伴侶離婚

▲▼同志,同性戀,同婚。(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南女子指控,她上午剛將房產過戶給同性伴侶,下午對方就提出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對同性伴侶結婚4年,因為金錢觀不合鬧離婚。其中女子阿芬(化名)指控,她上午才應小琪(化名)要求,將房產過戶給她,下午小琪就提出離婚,更在4天後就搬離住所,讓她深感遭背叛,上法院打官司要離婚。台南地院審理,認為雙方都無意再經營婚姻關係,判准兩人離婚。

阿芬主張,去年10月小琪先對她說「代書說婚後財產使用贈與的方式,一樣是可以主張分配」、「所以他建議我們使用贈與,才不用另外再申請貸款,可以嗎?」,然後騙走她的房屋和土地的權狀、印鑑,於同月26日上午完成過戶登記後,隨即於當日下午提出離婚,並表示「離婚我也還是愛妳」等語,30日就搬離兩人住所,讓她深感被背叛,請求離婚。

小琪則說,阿芬大她12歲,兩人認識時,自己還在念博士,她因嚮往家庭溫暖,認識3個月就與阿芬共組家庭。婚後兩人口頭協議,由阿芬負責房貸,而她以婚前存款、家教費等收入,負責家庭開銷和家務,但阿芬卻經常以戲謔語氣調侃她沒穩定收入。

小琪表示,去年10月中兩人外出,阿芬因她沒帶錢,無法先付100元停車費而大吵一架,隔天阿芬匯了5萬元羞辱她,還說「你以後不要再跟我拿錢」,讓她相當傻眼,她也馬上將錢退還。然而當晚兩人外出買串燒,她把錢包放在車上沒帶下車,阿芬又怒了,馬上從多家銀行匯了25萬元給她,假藉贈與之名繼續羞辱她,要她「一輩子再也不要跟我拿錢」。

小琪認為,阿芬在同一天2度大量匯錢羞辱她,實在令人心寒。她最終認清阿芬個性就是如此,想結束婚姻關係,但無法忍受阿芬扭曲是非,提出啼笑皆非的訴訟。因為阿芬抱怨房貸沉重,她為減輕阿芬負擔,才進行過戶登記,不料當晚阿芬自己多疑,反悔與她爭吵,她才會提出離婚、理性分配財產的訴求,她也願意離婚。

法官認為,阿芬提出離婚訴訟,而小琪也已搬離兩人同居住所,無繼續經營婚姻的意願,判准兩人離婚,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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