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TVBS新聞台3名女主播聯手霸凌另名女主播案,其中張姓主播因缺勤長達數月被公司記過解雇,張不服提「請求回復原職」訴訟。今(18)日上午10時,士院開庭首度勘驗霸凌影片,被告方以「涉及第三人隱私」當庭聲請不公開審理,法官裁准。庭後,張女為躲避媒體拍攝,竟由穿西裝男友人幫忙阻擋,讓走前方的張女優雅離去。
▲TVBS新聞台報出女主播霸凌,遭控霸凌的張女因缺勤許久被公司解僱,她不滿提「回復職位」訴訟,今現身法院開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張女委任律師指,有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裁定結果為,張女回電視台當文字記者,但他們認文字記者勞務不是當初訂暫時狀態處分,因此沒去提供文字記者的勞務。
電視台辯護律師說,尚未收到原告提出的勞務給付或準備給付的意見表示;張女律師回,因涉及裁定對於職務的問題,若接受調職處分後,可能有二次解僱的問題,若回任後服勞務行為有瑕疵,仍擔心二次解僱,須向張女確認該問題,7日內確定陳報。
由於雙方仍對部分片段影片描述有歧見,法官當庭諭知勘驗全部影片,電視台辯護律師則緊張說,影片內容有涉及其他女主播影像隱私,因此請求不公開審理,法官裁准,全程近2小時左右才結束勘驗。全案訂7月續行審理。
▼張女為躲避媒體拍攝,由西裝男友人替她霸氣擋鏡頭,讓她優雅離去。(圖/記者黃宥寧攝)
庭訊結束後,張女與穿西裝男友人一起步出法院,但西裝男為保護張女,以免被媒體拍攝,竟一路舉手遮擋鏡頭,甚至對著記者喊「妳這樣會強制罪欸」,記者緊接詢問走前方張女「當文字記者很委屈嗎?」張女則頭也不回優雅的走,彷彿一切與她無干。
全案起源於,去年TVBS新聞台爆出古姓主播遭同台3位主播霸凌,據悉游姓主播因認錯繼續留任,黃姓主播被調往別組,張姓主播後遭解僱。
張女去年2月24日收到「職務行為改善通知」,5月3日接到人事調動,從主播轉為資深文字記者,5月24日聲請勞資爭議,6月、7月共做3次調解均未達成共識,8月17日張女就「職務不法侵害事由」提出申訴,9月13日遭公司懲處9大過解雇,而未簽下「職場行為改善通知書」是因沒有「做」(指霸凌)因此拒簽名,但公司卻認她拒絕配合,因此予以解雇,女主播們霸凌事件,也從檯面下正式搬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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