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配偶能收養子女」法案 爭議點一次看

記者陳致平/台北報導

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同志收養權益的修法草案,明定同性配偶也能共同收養子女,或由一方單獨收養他方子女,相關規範準用《民法》收養的規定。根據19日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公布「112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結果,調查顯示,有 74.1%的民眾對「同性配偶應該有領養小孩的權利」的說法感到同意,記者特地整理了同志收養法案的懶人包,讓您簡易了解法案通過的優缺點。

▲同志收養法案懶人包 。(圖/陳致平製表)

▲同志收養法案懶人包 。(圖/陳致平製表)

根據性別平等處本次調查,論及同志領養孩子與教養能力時,有7成4民眾是持同意態度,特別是領養孩子的權利,較去年提升3.1個百分點,更較107年調查的53.8%增加20.3個百分點。依最新通過同性伴侶共同收養子女規定,本項法案不論在法制面或民眾支持面上,均有實質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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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但同性配偶與異性婚仍存在權益落差。同志平權團體在同婚通過後就開始起草法案、展開法案的倡議工作。去年(2022)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跨黨派均有提案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二十條」修正草案,並交付朝野協商、三讀通過,讓想要收養的同志配偶、已經共同生活的同志收養家庭可以順利成家,讓孩子的權益不再有缺漏,不再成為孩子法律上的陌生人。

對此,高雄市議員黃捷也在臉書上分享同志收養法案通過後的心情,她指出網路上仍有許多歧視言論,如「讓同志收養,小孩被同學嘲笑怎麼辦?」、「有考慮小孩被同志領養的意願嗎?」、「為什麼要開放同志亂收養?」她表示,同志家長收養孩子的程序,與異性戀沒有不同,一樣要必須接受漫長且嚴格的財力證明、健康報告甚至刑事紀錄審查,也要經過長時間訪視及親職課程,絕對不是亂收養。這不是同志平權運動的終點,而是下一個起點,黃捷也承諾,未來繼續推動性平處理機制,一起力挺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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