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蔡姓男子假藉可幫人改運,騙一名女子到住處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蔡姓男子應友人邀請,和一對夫妻阿雯、小琳(化名)吃飯,席間友人表示蔡男是乩身、可以幫小琳改運,蔡男事後將小琳誘騙到住處性侵得逞,而後阿雯上門來找小琳,蔡男犯行才曝光。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犯強制性交罪,將蔡判處4年徒刑。
判決指出,蔡男於前年11月7日10時許,經友人阿珠(化名)邀約,前往中西區餐飲店和一對夫妻阿雯、小琳吃飯。過程見兩人吵架,阿珠便跟阿雯表示蔡男是乩身,可以幫小琳改運,阿雯不疑有他,餐後讓小琳和阿珠、蔡男一同離去。
接著阿珠又跟小琳表示,既然阿雯心情不好,建議兩人暫時分開,要小琳在外面住3天再回家,蔡男立即在一旁熱心表示可以借住他家,3人一同前往蔡男租屋處後,阿珠隨即留下小琳離開。不料到了隔天下午,蔡男竟起色心,一把將小琳推到床上,強行性侵得逞。
阿雯因一直聯絡不到小琳,到蔡男家找人,發現蔡男竟住在小套房,房內也只有單人床一張,小琳衣服還被扯破,質問下蔡男表示自己喝醉酒、有和小琳發生關係,但辯稱兩人是合意。阿雯連忙帶小琳報警並驗傷,結果發現腿部有挫傷。
法官認為,蔡男犯行導致小琳身心受創,他不但欺侮弱勢,又沒錢支付賠償金,依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徒刑。另阿珠因在案件偵查時避重就輕作偽證,浪費司法資源,審酌他已有悔意,依犯偽證罪,處6月徒刑,緩刑3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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