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妻小鳳(化名)指控,丈夫阿華(化名)長期在中國工作,多次外遇卻毫無愧疚之意,甚至說出「成龍說得沒錯,外遇是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男人可以外遇,但女人就是不行」等話,平時也會用言語、行為霸凌她,例如嘲笑髮量稀疏、皮膚很皺等等,考量到夫妻倆已經分居多年,她不想再和對方同住,因此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雖然阿華堅持不離婚,但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仍裁定准許小鳳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
▲小鳳與丈夫阿華長期感情不睦。(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鳳在判決書中主張,婚後和丈夫育有3名子女,丈夫長期在中國工作,多次外遇卻毫無愧疚之意,甚至大言不慚地說出「成龍說得沒錯,外遇是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這世界本來就是為男人設計的,男人可以外遇,但女人就是不行」等話;此外,丈夫還曾因為她不幫忙抓背,就把她踢下床。
小鳳接著控訴,2007年丈夫退休之後,經常以言語及行為霸凌,嘲笑她髮量稀疏,並讚美外遇女子都有一頭烏黑亮麗的秀髮,還取笑她很老、皮膚很皺,後來實在是忍不下去,決定在2011年10月間分居,自己搬去與二兒子同住;夫妻倆分居之後,丈夫還會向親友、娘家指責她的不是,如今她已經74歲了,聽聞丈夫有意搬來同住,感到萬分痛苦、驚恐,因此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面對妻子的指控,阿華辯稱,結婚第11年的時候的確曾經因為婚姻倦怠而外遇,後來深刻反省並獲得妻子的諒解,只是這件事情導致妻子出現心理陰影,看到他和女性友人、同學或同事多說幾句話,就認為他再次外遇;此外,雖然他確實說過妻子頭髮稀疏、人老皮皺、把人踢下床,但這些都是夫妻間的閨房之語,他沒有嘲諷的意思,是妻子自己自卑情緒化。
阿華強調,在中國工作期間他經常打國際電話關心妻子,放假也會回台陪伴,退休初期夫妻關係良好,後來搬回老家居住,妻子因為婆媳關係緊張、妯娌感情不和,決定搬去與二兒子同住,他則和大兒子同住,分開居住之後他曾打電話、傳訊息給妻子,無奈都被無視且拒絕見面,現在他因為身體健康惡化,擔心離婚會讓自己心理崩潰、生命提早結束,所以不願意離婚。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華承認有過1次外遇、引述成龍之語、嘲笑妻子、把人踢下床等事,可見雙方感情確實不好。夫妻倆的子女也證稱,雙親分居之後非常少往來,平常不會聯繫,至少有5年沒有一起吃過飯,父親的確曾經想與母親聯絡,但被母親拒絕,理由是吵架、不高興。
法官指出,從上述證據看來,阿華和小鳳在分居前已經長期感情不睦,若兩人只是因為子女分別扶養而分開居住,不可能10多年來都沒有正常見面互動,甚至連聚餐、過年團聚都沒有,況且夫妻倆的感情破裂不可全部歸責於女方,男方也有責任,最終裁定准許女方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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