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人夫偷吃已婚小三,還送她216萬名車當生日禮物。(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小三結婚有小孩,仍偷吃開設建築師事務所的人夫,被正宮告上法院求償300萬。法官認為,小三明知人夫已婚,仍接受人夫贈送的216萬名車、每月10萬零用錢、黃金、名錶、手機等贈禮,並在人夫出資給她居住的租屋處發生關係,兩人還有「10/2合體,很喜歡」、「進進出出挺刺激的」等海量鹹濕對話,已侵害正宮配偶權,判她要賠50萬元。
正宮主張,她和丈夫阿偉(化名)結婚8年多,原本生活幸福美滿,不料前年丈夫突然態度改變,經常對她惡言相向,讓她身心俱疲,只好返回大陸就醫,去年1月回家時,發現丈夫神情有異,追問下丈夫才坦承外遇小三。
正宮發現,丈夫和小三從2020年8月到2021年2月間,不僅有許多鹹濕對話,且至少發生20次性行為,已婚的小三甚至和配偶簽立協議書,作為與阿偉交往的協議基礎,內容記載「有216萬車子可以開」、「月入+10萬+斗內」、「一年斗內400萬」,等於小三規劃透過和阿偉外遇獲利。小三介入她家庭讓她深感痛苦,她要向小三求償300萬元。
小三則表示,她和阿偉2020年8月因工作認識,阿偉知道她已婚仍猛烈追求,她也看過阿偉的離婚協議書,因此她並不知道阿偉沒有離婚,後來發現阿偉已婚、還有說謊、暴力行為,就逐漸和他切斷連絡,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
法官查看兩人的LINE訊息,小三曾對阿偉表示「那我要拚比你先離婚」,且小三的配偶曾對阿偉提出刑事告訴,當時小三就坦承「直到2020年9月初,他說要對我女兒跟他親生的一樣好,我才答應他的追求」、「期間他送我名牌手錶/手機/平板/電腦以及黃金,且每月固定給我10萬元,又出錢租房子給我,並且在2020年11月送我車子,以及承諾未來我離婚後會買房子送給我…」,表明小三已知道阿偉已婚,小三還認為自己「又沒有犯法」、「就什麼傷害配偶權而已」。
另外,小三也傳訊給阿偉「明天讓你跟我一起演片子」,阿偉回應「愛情動作片」、「進進出出挺刺激的」,而後兩人又有「嘿嘿、讓妳變成潮潮呀、一晚7次」、「你是我的性啟蒙大師、再好好教我、我學習力很強」、「10/2合體,很喜歡」、「抱歉我還是沒完全忍住,但這次有點算一起飛天」、「我甘願被妳玩弄、我也想看、舔包密技、(飛機圖案)手沒力了、而且被妳寵壞了、愛上濕濕、妳是濕濕小可愛、我是偉偉小香腸」、「辛苦老公奔波、晚上幫你按腳、3隻都按」等海量鹹濕對話。
法官認為,小三明知阿偉有家庭,仍接受他諸多贈禮、現金,以及價值216萬元的汽車當生日禮物,並以LINE對話互訴情衷,也曾短暫居住在阿偉出資租的房子,兩人數度在租屋處獨處並發生性行為至少9次,已侵害正宮配偶權,判小三要賠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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