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過台科大整併華夏科大!私校工會:應修專法鼓勵公私併

▲▼華夏科技大學。(圖/翻攝自GoogleMaps)

▲私校工會認為,台科大與華夏科大不是真正整併,呼籲教育部研擬專法,才是治本之道。(圖/翻攝自GoogleMaps)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教育部日前審核通過台科大與華夏科大兩校的整併計畫,並在昨(19日)天發文通知兩校,全國私校工會指出,目前法令制度並不允許公校與私校直接整併,這次「整併」其實是華夏科大先依私校法退場後再將校產捐給台科大,若政府鼓勵公私併,建議教育部研擬「公私併」可行方案,透過修法或立專法處理公私併,才是治本之道。

台科大與華夏科大兩校在4月份的校務會議,兩校都通過「整併計畫書」,在華夏科大董事會通過整併計畫書後,再由台科大將整併計畫書送給教育部審議,教育部今天證實,已經核定兩校整併計畫書,並在昨天發文給兩所學校,教育部認為,整併計畫書內對華夏師生的安置沒問題,也樂觀看待兩校整併,所以全部依照兩校提出的整併計畫書通過,教育部沒有新增額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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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起公私校整併首例,全國私校工會認為,目前法令制度並不允許公校與私校直接整併,台科大與華夏「整併」,其實是華夏科大先依私校法退場後,再將校產捐給台科大,充其量只能說是「台科大接收華夏」,不能說是二校「整併」,陽明大學和交通大學才是真正「整併」,能做到無縫接軌,讓二校教職員工和學生權益達到零損害。

私校工會指出,因公校與私校運作法令制度不同,這樣「整併」當然會有窒礙難行之處,例如必須先資遣並損害所有華夏教職員退休權益後,才能由台科大「擇優聘用」,另台科大聘用華夏教師,也必須打破「公開遴聘」原則,種種困難若不是華夏科大董事是由教育部派任組成,加上教育部出手配合以「專案」方式協助促成,本案很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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