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PO前任結婚證書嘲諷「渣男」還謝不娶之恩 惹火他怒告GG了

▲結婚,夫妻,愛情,甜蜜,幸福,感情,男女(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黃女擅自截圖前男友的結婚證書,發文嘲諷「渣男、感謝不娶之恩」,觸犯個資法慘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女子不滿前男友欠款未還,分手不久後還馬上與另名女子步入禮堂,擅自將對方老婆貼在個人臉書的結婚證書截圖下來,貼在自己的臉書粉專反諷「渣男、謝謝你的不娶之恩!」法院認為黃女截圖中顯露了前男友與其老婆的個人資料,並直指前男友「玩弄感情」等,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黃女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根據判決,黃姓女子透過友人傳訊得知她的前男友結婚了,她認為2人才分手不久、前男友就隨即與別人結婚,而且想到前男友還欠她錢,心生不滿之下,跑到對方新婚妻子臉書,將其張貼的身分證、結婚證書照片截圖,沒有馬賽克就PO到自己經營的粉絲專頁上,開酸「前任渣男結婚了」、「謝謝你的不娶之恩」、「你的婚姻都是兒戲!X!幼稚!情緒爆衝!小氣到爆!」、「我當初眼睛一定瞎了!才會相信你配的上我!」等語,前男友發現貼文後,氣憤提告。

雖然黃女供稱,對方老婆的原始貼文就是公開的,大家都看得到;「渣男」用詞是依據與前男友交往體驗的形容詞,只是自己心情抒發,但法官認為,黃女擅自截圖並留下負面評論,足以損害前男友的名譽,也並非為正當目的所取用,「渣男」等詞達到人身攻擊,顯然為惡意貶損之意。

法官審酌黃女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對方和解獲賠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她處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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