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抽打超商浩克惹議 鄭運鵬:合法武力只要失控「受害都是國人」

▲▼             桃園中壢朱姓壯男20日在超商失控大鬧宛如「浩克」,超商監視器畫面。(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中壢朱姓壯男20日在超商失控大鬧宛如「浩克」。(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長沙路一處便利商店於20日早晨發生一起意外事件,有名朱姓男子在超商失控大鬧,宛如「浩克」一般發狂,員警到場後還被攻擊,但在朱男放棄反抗時,員警卻上前持警棍抽打12下,引來批評執法過當。對此,民進黨立委鄭運鵬21日也在臉書分析從這起事件能學到的三個道理,強調合法的政府武力只要一個失控,受害的都是國人。

鄭運鵬表示,超商事件過了一天,大家應該可以冷靜分析三個階段。他提到,第一,犯法的是健身男沒錯,執勤員警在當下進行處置得宜,即使員警使用武力,法律規範和國人情感也不會責備;第二,他強調,犯法的健身男已經制伏之後,員警再使用武力就是不當,不論是情緒或者其它原因,這就是執法人員必須的節制和訓練,「失控就是過當,過當就必須處分」,否則合法的政府武力只要一個失控,受害的都是國人,事後國賠損失的也是納稅人。

鄭運鵬最後指出,第三,健身男應該得到制裁,過當員警也應該接受處分,這是保護國人,也是保護員警。

針對這起事件後續懲處,中壢警分局表示,該員警執行職務過當行為核予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並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政治熱門新聞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