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19歲的郭姓男子與陳姓女子是前男女朋友,因為不滿分手之後被罵「死渣男」,於是聯手友人向前女友索討150萬元賠償,沒想到反而害自己被一狀告上法院。桃園地院法官考量到郭男事後已與陳女達成調解,最終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郭男不滿分手後挨罵,氣得對女友索討150萬元。(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郭男與陳女是前男女朋友,分手之後對方透過通訊軟體傳訊息痛罵「死渣男」,他不服氣,找來陳姓友人(也是陳女的同學)聯手,在2022年4月13日傳送訊息恐嚇,「我現在給的機會就是150萬和解」、「陳XX妳再不出來,就準備派公司10輛車堵人」。
陳女收到訊息之後擔心真的遭遇危險,因此選擇報案。警方接獲報案,很快便循線逮捕兩人;郭男供稱,當下的動機是想要利用脅迫的手段逼陳女出來道歉,陳姓友人則是受到他的指使。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郭男與陳女因為言語衝突,就找來陳姓友人(另為職權不起訴處分)傳話索要錢財,行為確實不該,應當受到懲處,但考量到他並未得手,事後也與陳女達成調解且履行完畢,女方同意給予機會,相信經過此事他已知警惕,不會再犯,加上犯後態度良好,最終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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