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浩克」遭警棍抽打12下滿臉血,影片瘋傳爆執法過當。(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實習記者蘇敏禎/綜合報導
桃園朱姓男子20日疑因買不到想要的舒肥雞胸肉大鬧超商,甚至還攻擊員警,被壓制後遭員警用警棍連抽12下頭破血流,警員因此被認為執法過當,遭記過2次,所長和分局長也被懲處。對於此事,國民黨立委、警大前教授游毓蘭認為,面對台版浩克根本是全台警察日常,她強調:無意美化員警失控後狂K民眾的行為,這是不對的,但行政處分與連坐合理嗎?
游毓蘭在臉書發文表示,台版浩克大鬧超商的影片在網路瘋傳,但因時間、視角而有不同版本。最終,襲警加毀損商店的浩克五萬交保,但王姓警員卻因執行職務過當行為記過二次、所長記過一次,就連分局長唐嘉仁都申誡二次,讓她傻眼直呼「處分來得又急又快!」
▲台版浩克爆揍警員。(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游毓蘭強調,自己無意美化員警失控後狂K民眾的行為,這是不對的,但行政處分與連坐合理嗎?並指出台版浩克一案對全台警察而言早已是日常,「這不是警察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案例,社區中有很多思覺失調的患者,發病時也一樣有莫名的力氣。還記得前年九月中屏東超商的挖眼案嗎? 」。
她表示「我的疑問是: 面對這樣徒手的暴徒,到場的員警可不可以使用強制力,可不可以開槍?我們的勤務訓練與警械使用條例,允不允許警察使用警槍或警刀?」、「大家都忘了曾經有狂漢在超商內對女店員挖眼的暴行」。
文末她也強調「我挺警察,但我絕不瞎挺」,呼籲:不要把警察稀有的訓練資源都放在練習操作刺針飛彈、衝鋒槍射擊、丟手榴彈,那些在面對台版浩克、挖眼狂漢時,可一點用處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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