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曾在中央健保署任職的羅姓女子,因為和吳姓女子有債務糾紛,不滿吳女欠債不還,竟利用健保署的「承保財務資料系統-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系統,私下偷查吳女的手機,連吳女的女兒林女、女婿李男的資料也不放過,並打電話跟吳女等人要錢,吳女驚覺個資外洩,向檢方檢舉,羅女趕緊自首,法院審理後,依違犯個資法判處她徒刑10月,緩刑3年,繳交公庫10萬元。
判決指出,羅女是從2018年11月到去年8月間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任職,而她與吳女有債務糾紛,她到健保署上班後,發現「承保財務資料系統-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系統可以查民眾的姓名、身份證字號、眷屬資料、聯絡電話及地址等資料,因此私下偷偷查了吳女的個資,並打電話給吳女。
後來羅女又陸續查了吳女的女兒林女、女婿李男的相關資料,同樣打電話跟他們要錢,累計4年間就查了23次,後來吳女等人驚覺個資遭外洩,於是向健保署及檢方檢舉告發。
羅女發現東窗事發,於是主動向檢方及健保署自首,並坦承犯行,檢方偵辦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她起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考量羅女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且在檢方展開偵辦時,就主動向地檢署自首,因此依違反個資法判徒刑10月,緩刑3年,但需支付公庫1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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