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何志偉舉行「內政部審查疏失民眾承擔?」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政府去年推動擴大租金補貼,民進黨立委何志偉23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有民眾陳情領到租金補貼後,卻遭內政部追回,理由竟是房東沒有繳房屋稅。他質疑,為何這種審查疏失要民眾承擔?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科長連偉耀解釋,營建署對造成疏失致歉,但礙於規定,民眾若認為權益受到侵犯,可就行政程序部分提出訴願或行政救濟。
何志偉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質疑,既然是政府美意要補貼租屋族,盡力完善施政效果就是行政機關義務,房東沒繳稅,為何是追回房客補貼?房客在未知房東有無納稅前提下,繳交資料也並未要求房客附上完稅證明或稅籍編號,重點應該是「有沒有租屋事實」,而不是用房屋稅去審查。
何志偉呼籲,內政部應提供房客補正資料時間與機會,不要讓廣大租屋族又一次成為弱勢,此外,請內政部將稅籍資料鍵入系統,讓房客有知的權利。
當事人邱先生透過電話連線表示,他申請租屋補貼過程中還被要求補件,歷時將近8個月,補貼了新台幣4萬多元,現在又被要求退回,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還要辦這個政策?
實際上,內政部營建署本月16日已發布新聞稿說明,去年度300億元租金補貼的租賃房屋,為避免申請人以營業用的店面或非居住使用的房屋申請補貼,採房屋稅籍資料是否以住家用稅率課徵為依據,但因首次由營建署辦理,審查人員初期對作業尚不熟悉,導致發生個案情形,已加強人員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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