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宣布,24日起長者打疫苗送「500元衛教品」。(圖/疾管署提供)
記者李佳蓉/綜合報導
近期國內新冠疫情反撲!併發症中65歲以上長者占75%,且併發症及死亡個案多具慢性病史及未接種滿3劑疫苗,疾管署今(23)日宣布,為鼓勵長者盡速接種疫苗、降低感染新冠後發生重症及死亡風險,各地方政府將自5/24起提供尚未接種基礎劑、基礎加強劑或第1次追加劑新冠疫苗之65歲以上長者500元(含)以下衛教品。
疾管署指出,國內自3/20新制實施後,近7日每日平均新增204例本土確定病例(併發症),較前7日之每日平均新增154例上升;5月起本土併發症累計3,447例,其中49%未打滿3劑疫苗,約34%未曾接種任何一劑疫苗。上週平均每日新增18例死亡,較前一週之每日死亡平均數15例上升;新增死亡個案中,92%具慢性病史、67%未打滿3劑疫苗、94%為60歲以上。
▲調整口罩規定。(圖/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表示,因應近期疫情有升溫現象,又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且老人福利機構照護者多為感染後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之脆弱族群,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自5/31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並維持裁罰規定,其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救護車」,則改列為建議佩戴口罩。
調整後規定如下:
一、維持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應依規定全程戴口罩。
(一)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二)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理之家。
(三)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除維持原列情境: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以外;調整「搭乘救護車時」及「出入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亦為建議戴口罩。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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