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瞎扯「認識穴道」拉小學女童摸鳥10秒 下場GG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蔡姓軍人(19歲)去年10月間趁著假日進入台中某國小的校園,並以「認識穴道」為由與10歲女童A攀談,接著竟強抓女童的手撫摸自己下體大約10秒。蔡男挨告之後,透過辯護人聲稱他有疑似戀童症,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他的辨識能力並無受到心智缺陷影響,最終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

▲女童遭惡犬咬死。(圖/CFP)

▲蔡男強行抓著女童的手撫摸自己的下體。(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蔡男(事後已退伍)2022年10月8日下午前往台中市某國小的籃球場,看到A女和表哥、同學在打籃球,於是上前搭話,並以「認識穴道」為由,將A女帶到附近校舍的無障礙坡道,接著強行拉手撫摸下體;A女想將手抽回,卻還是被抓住繼續撫摸,大約10秒鐘後才被放開,返家之後因為神情有異被母親發現,這才揭發這起事件。

蔡男挨告之後,透過辯護人表示,他經過診斷有疑似戀童症,導致行為時控制能力受到影響,造成辨識行為是否違法的能力顯著降低,因此希望法官減刑。

然而,法官依職權調查發現,蔡男先前曾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在另一起案件中被送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鑑定,經過評估確認,他的注意力確實較一般人低,但所做出的犯罪行為與心智缺陷沒有因果關係。

法官接著指出,蔡男與A女搭話時曾詢問就讀幾年級,可見他當時確實知道女童的年齡不足12歲;此外,參酌他自行提供的「過去生活史及疾病史」,還有鑑定醫師評估的「生理與精神疾病史、酒精及物質濫用史」相關內容,加上他接受偵訊時回答都能切題,沒有語意不清的情況,實在難以認定他有辨識能力下降的情形,因此不予減刑,最終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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