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持陀螺發條淫虐幼子!兒子上課舉手喊:爸爸會摸我屁股

▲▼小孩、男童、兄弟。(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北市男子遭控性侵兒子,遭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父親將幼子當成性玩物凌虐,從兒子幼兒園大班起,就以每週1到2次的頻率,持戰鬥陀螺的發條,或以手指,戳幼子的肛門。兒子讀小學二年級上健康教育課時,舉手喊:「爸爸會摸我屁股!」導師驚覺有異而追問,全案因此爆發。一審法院將父親判刑9年,二審認定父親性侵208次,將父親判刑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24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因2019年11月間,當時男童在學校上健康教育課程時,老師解說身上隱私部位時,「就算再親近的家人,也不可以隨意碰觸」,男童竟舉手大聲表示:「老師,可是我爸爸會摸我屁股!」老師驚覺有異,下課時將男童叫到身旁,細細詢問。

老師一開始笑笑詢問,「爸爸是不是在跟你玩?」男童一開始也笑著陳述,但後來說「爸爸會摸我的生殖器官,就是肛門跟尿尿的地方,用我的次數是每個禮拜至少會有2次;在我讀幼稚園大班時,爸爸有時候也會用手指頭插到我的肛門裡面去,就是用手指頭插進去我大便的地方,在我唸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也有這樣的狀況,爸爸用手指頭插進去我肛門時,我感覺痛痛的,就跟他說不要用我,而且印象中在我小學一年級時,惹爸爸生氣的時候,他在處罰我時,會用戰鬥陀螺長長的發條戳我的肛門,就是插進去我大便出來的洞洞裡,當時我也有跟他說不要用我。」老師因而通報學校,男童被緊急安置,父親則遭檢方偵辦並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父親否認性侵男童,同住的家人也供稱僅有打鬧,沒有性侵男童;此外父親也通過測謊。不過男童指證歷歷,甚至在接受訊問時,還說出「我已經發瘋了,很想變成超極(級)賽亞人(卡通《七龍珠》的戰鬥民族角色)把他打飛。」法院因此認定父親有罪,一審將他判刑9年,上訴二審後,高院將他其中的208個犯行判刑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4日駁回上訴定讞。

此外,父親也被控以同樣手法性侵男童的弟弟10餘次,一審認定有罪,一併判刑;但上訴二審後,高院認為這部分男童弟弟的供述前後不一,因此改判這部分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這部分也認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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