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收兒虐重症個案!機構護理師竟賞孩童巴掌 高雄社會局開鍘了

▲高雄市衛生局外觀 。(圖/記者許宥孺攝)

▲市立醫院住宿型長照機構護理師涉嫌不當照顧孩童,衛生局處停業4個月處分。(圖/記者許宥孺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家市立醫院住宿型長照機構,專收治重大兒虐致重度身心障礙孩童,不料日前有一名10歲孩童被送醫救治,身上出現多處瘀青,疑似被不當照顧,醫師因此通報社會局。市府調查後,發現機構內的護理師、照護員多次對這名孩童拍打臉部,將依兒少法嚴懲6-60萬元;另,護理師事證確鑿,衛生局依法處以停業4個月處分,該名護理師也已被醫院開除。

社會局表示,這家市立醫院住宿型常照機構孩童於3月29日因出現呼吸道症狀,被轉診到他院治療,醫師發現這名孩童右下眼瞼、左胸前及右膝瘀傷有輕微瘀傷,發現疑有不當照顧行為,依法通報社會局。

▲高雄市社會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市社會局認定機構護理師、照護員有不當照護行為,依法開罰。(圖/ETtoday資料照)

社會局進行調查並已調閱2-3月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錄影帶內護理師及照護員疑有不當照顧之行為,數次拍打孩童的臉部,社會局立即召開專家研商會議,認定2名行為人已違反兒少法,將依法嚴懲6萬至60萬元。

社會局表示,某市立醫院也將對該長照機構負責人進行懲處,院方並以重大事件處理並啟動院內調查,釐清事發原因及密切觀察該童後續健康狀況。

該家市立醫院也立即成立調查小組,並邀請2位兒少照護專家共同調查,並立即評估該住宿型長照機構所有孩童的身心狀況,確認此案為單一事件。

社會局指出,院方立即糾正當事人行為且將相關涉案人員調離服務單位,其中一名護理師因事證確鑿,經高雄市衛生局以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5條規定處以停業4個月的處分,該家市立醫院也召開人審會審議,已於今年5月4日開除。

社會局強調,此案透過家暴保護資訊系統,檢方已展開偵辦。社會局謝琍琍局長也已主動致電地檢署深入調查釐清;衛生局並針對機構負責人追究管理責任進行懲處,要求醫院就此事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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