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結婚2個月的人妻外遇銀行員,被丈夫發現後訴離,她離婚13天就搬去與小王同居。(圖/取自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銀行員玩交友網站,認識自介為「2個月的人妻」的女子小琳(化名),兩人不顧小琳已婚,由小琳開車、小王騎機車,一同前往摩鐵停車場約會,半路上小王還2度對小琳「手比愛心」示愛,都被行車紀錄器拍下。小琳的丈夫察覺有異,查看行車紀錄器,兩人姦情也因而曝光。苗栗地院審理,判小王要賠1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丈夫提告主張,他去年7月剛新婚,就發現妻子小琳有時用手機傳訊息,一看到他就心虛把手機螢幕關閉,還經常到凌晨才回家。10月29日小琳又到深夜2點才回家,他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她凌晨1時開車離開公司後,在路口停紅綠燈,一名男子騎機車到小琳前方,把手臂彎曲放在頭頂對著她「手比愛心」,接著兩人竟一同前往摩鐵,讓他看了震驚不已。
丈夫表示,他和小琳攤牌,小琳承認和小王認識1個多月,多次舌吻,小王還向她要裸照,小琳並表示「他知道我已經結婚了」、「我覺得我們serious」。丈夫因和小琳任職於同公司,覺得妻子外遇深深影響他的工作和公司形象,最終受不了在婚後半年提出離婚,結果發現離婚才13天,小琳就搬去與小王同居,憤而提告向小王求償5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王辯稱兩人在交友軟體認識,他不知道小琳已婚,他也沒和小琳上摩鐵,那天他只有騎到摩鐵的停車場而已。
法官認為,小琳和小王在交友網站相識時,自介有寫「2個月的人妻」,可見小王知道小琳已婚。另小王曾和小琳一同前往摩鐵停車場,停留了22分鐘,並在去程中以左手拇指、食指比愛心,及以兩手臂彎曲放在頭頂比愛心,對小琳2度示愛,已侵害人夫配偶權,應賠償1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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