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經營養生館的陳姓女子被指控與張姓人夫搞曖昧,2017年間被張妻抓包1次,沒想到2020年又被發現兩人仍未斷絕關係,甚至互傳訊息「親愛的,昨晚愛愛妳開冷氣,我感冒了,剛看完醫生」,以及愛心親吻貼圖,結果被正宮一狀告上法院,一審要賠償4萬元。陳女不滿提出上訴,但被基隆地院法官裁定駁回。
▲張妻兩度抓包丈夫外遇同一名按摩女。(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張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因為前往養生館按摩,進而認識陳女,2017年間兩人發生婚外情,她一氣之下對兩人提告,因為檢方勸陳女道歉,她也認為已經達到警告目的,為了保全婚姻與家庭,同意撤告,沒想到兩人只乖了3年,就又被抓包。
張妻接著說,她在丈夫的手機LINE對話中,發現兩人曾於2020年11月12日、13日、14日互傳親密對話,包含「親愛的,昨晚愛愛妳開冷氣,我感冒了,剛看完醫生」、「有好一點嗎?剛下工」、「客人明早取消,明早幾點逛金山」,還附上愛心親吻貼圖,可見兩人在第一次被抓包之後根本沒有斷絕來往,甚至持續發生性行為,讓她大受打擊,因而決定對陳女提告求償30萬元。
陳女則辯稱,張男2014年間確實來過養生館按摩,當時雙方並無任何不正當行為,但張男聲稱已經離婚,還出示戶籍謄本,她沒有相信,選擇繼續保持距離,2020年起就斷絕來往,也拒絕提供任何養生館的服務。
至於張妻出示的曖昧對話,陳女表示,截圖記載的時間並非正確的時間,依照她的記憶,這些對話應該是2017年以前的,張妻提告之後,她就再也沒有跟張男互傳訊息或碰面。
不過,基隆地院一審法官認為,一般男女正常往來,如果已經知道對方有家室,應該懂得避嫌,陳女卻與張男大聊性話題,依照社會通念,不論兩人實際上是否發生過性行為,都已經超越正常社交可容忍的範圍,於是判她應賠償張妻4萬元。
陳女不服提出上訴,直指通姦罪已經廢除,如果繼續允許配偶對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似乎有把配偶應負的忠誠義務,轉嫁給第三人的嫌疑;退一步而言,縱使對話截圖屬實,也不足以證明她和張男曾發生性行為,不過是聊天內容涉及性話題罷了,而且一切都是張男主動提起,她只是被動回應。
二審法官則認為,張男拿來證明自己已經離婚的戶籍謄本,有非常明顯的竄改痕跡,一般人均可輕易辨識,陳女在2014年就知道或「可得知」男方仍是已婚的身分;假如對話截圖真的發生在2017年以前,甚至發生在陳女後來改稱的2015年11月12日至14日,時間點也都在2014年以後,代表她是在知道男方已婚的身分之下,仍與對方互傳上述曖昧訊息,張妻依法求償並無不妥,最終不採信她的說詞,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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