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立醫院住宿型長照機構護理師涉嫌不當照顧孩童,衛生局處停業4個月處分。(圖/記者許宥孺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家市立醫院住宿型長照機構,專收治重大兒虐致重度身心障礙孩童,不料日前有一名10歲孩童被送醫救治,身上出現多處瘀青,市府調查後竟發現是機構內的護理師、照護員涉嫌虐童。對此,高雄市衛生局今(25)日上午前往無預警抽查,逐一檢視後,其他16名幼童身體皮膚外觀並無異常情形。
這家市立醫院住宿型常照機構孩童於3月29日因出現呼吸道症狀,被轉診到他院治療,醫師發現這名孩童右下眼瞼、左胸前及右膝瘀傷有輕微瘀傷,發現疑有不當照顧行為,依法通報社會局。
▲高雄市衛生局無預警抽查重症兒虐長期照護專責機構。(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社會局進行調查並調閱2-3月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錄影帶內護理師及照護員疑有不當照顧之行為,數次拍打孩童的臉部,社會局立即召開專家研商會議,認定2名行為人已違反兒少法,將依法嚴懲6萬至60萬元。某市立醫院也將對該長照機構負責人進行懲處。
衛生局今天上午無預警赴該機構進行抽查,查核結果為開放床數49床,設置護理人員7位、照服員17位;現住幼童25位,9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查核現場有16名幼童,照護人力護理人員2位、照顧服務員4位,符合法規設置標準。
現場也逐一檢視現住幼童的身體、皮膚外觀有無異常情形,並全面性檢視幼童受照護狀況,及抽查照護紀錄(含身心評估、護理照護、生活照顧及醫師巡診紀錄),抽查結果皆符合規定。
▲高雄市社會局認定機構護理師、照護員有不當照護行為,依法開罰。(圖/ETtoday資料照)
另外,衛生局並針對幼童相關專業照護內容查核,業務負責人表示,針對幼童特殊需求,安排每個月辦理跨專業個案討論,小兒科醫師定期診察評估每個月2次,及復健科、神經內科之診察及中醫針灸等每2個月一次。
至於社會心理評估(含生理、心理、學習、行為表現等層面)於入住時進行評估,後續每3個月及依幼童狀況予不定期進行評估;有心理衡鑑評估需求之幼童予每週一次,評估疑似異常之幼童,予轉介至專科進行後續處治。
衛生局強調,將持續督導機構加強照護品質監控與人員教育訓練及管理,並配合無預警抽查,以維護安全照護。社會局指出,院方已立即糾正當事人行為且將相關涉案人員調離服務單位,其中一名護理師因事證確鑿,經高雄市衛生局以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5條規定處以停業4個月的處分,該家市立醫院也召開人審會審議,已於今年5月4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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