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議員游顥呼籲中央政府重新檢討國土計畫、暫緩公告。(圖/南投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國土計畫法》實施引法犧牲民眾土地權益的疑慮,南投縣長許淑華今天公開呼籲中央暫緩公告議題,並與多位縣議員共同發聲,籲請中央暫緩於114年公告國土計畫法,俟廣納民意,修正窒礙難行規定,並完善相關配套後再行擇期公告實施,保障民眾土地權益及生計。
許淑華今天出席縣議會第20屆第一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接受縣議員陳淑惠、簡峻庭、謝明謀、林憶如、游顥、李洲忠、林婷立、廖梓佑質詢;縣府地政處長唐仁梂表示,許淑華上任後即指示於全縣13鄉鎮市及深入部落召開說明會,使民眾更了解《國土計畫法》對4大類國土保育地區、5大類農業發展地區、3大類城鄉發展地區土地劃設結果及相關規定限制,目前已接受逾百件民眾陳情案。
林婷立則指出,仁愛鄉原民部落劃入「農4」,族人樂見其成,但如劃為「國保1」、「國保2」,將剝奪族人財產權及生存權,族人會因無處可住、無地可耕造成生計無著;另大同村及廬山被劃為都市計畫區,其中廬山為風景特定區,使得同屬一個聚落卻兩樣情,無法劃為「農4」,相當不合宜,希望能讓地方因地制宜,因應地方特性從寬認定,確保族人財產及生存權益。
陳淑惠指出,《國土計畫法》公告等同宣判死刑:以水里鄉新城村金山新城為例,該社區為合法開發之既成社區,因該法被列為國保地2類地區,嚴重影響該社區17棟逾200戶居民權益。
許淑華認同表示,《國土計畫法》雖是中央既定方向跟政策,但公展期間即引起許多民眾疑慮,民眾紛紛向議員陳情權益受損,生存權恐被剝奪,且該法對3類土地劃設原則,對於都是山區的南投縣影響非常大,無論在居住、耕作、未來整體開發使用上都受到相當限制。
許淑華認為,迄今各縣市同樣狀況不斷地在發生,希望中央能暫緩公告,藉由地方政府收集反映更多地方意見,了解各縣市窒礙難行之處,並檢討內容,使該法修正更臻完善,並允許地方能因地制宜對劃設不當之土地有從寬認定之權,使該法公告推行能真正符合政策需要,並保障民眾權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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