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黨部執行長曾繁川,去年9合1大選前,涉嫌以現金1萬元向士林、北投數名里長行賄,要求支持林杏兒,檢方依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蕭、曾,另9里長否認收賄也遭訴。今(26日)法院首開庭,蕭、曾拒認罪,蕭向法官解釋「就是單純贊助,敦親睦鄰之用」,蕭的愛女蕭彣伃也現身坐旁聽席臉色凝重旁聽。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涉替北市議員林杏兒行賄,被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今法院首開庭,蕭否認犯行。(圖/記者黃宥寧攝)
士林地院今首度開庭,並將11名被告分3個時段行準備程序庭。
北投開明里長左麗芳否認犯行說,當初是被調查局恐嚇,誘導他們往林杏兒方向走,筆錄記載也不是完全照他們表示意見記載,因此希望法院可以找出更有力證據;其辯護律師則表示,因當時調查局製作筆錄時,告知被告說「有其他里長承認了告訴他們大家都這樣說」故認筆錄內容是否真實有待確認,待法院提供錄影檔後會再做陳報。
▼蕭景田愛女蕭彣伃今也現身法院陪同父親出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蕭景田愛女蕭彣伃今也現身法院,黑褲搭配HERMES經典豬鼻皮帶,打扮相當時尚。過去她也以「美女刺客」之姿參選中山、大同區議員。
69歲蕭景田委任家鄉前彰化法院法官退下當律師的王昌鑫替其辯護,蕭在庭上中氣十足向法官說「我不認罪」,強調絕對沒幫林杏兒買票,是單純贊助里長經費,敦親睦鄰之用,就是幫里長打氣,並認有給起訴書所載的6000元至1萬不等現金。
57歲前黨部執行長曾繁川也否認犯行稱,自己是因為蕭景田是他長官,只是陪同去拜會里長,並不是去賄選,也沒有賄選意圖;其委任律師葉慶元說,曾只是陪同去拜會,並沒協助或要求投票給林杏兒之買票行為,且當時調查局早上6點進行搜索,一直到晚間10點被帶到地檢署,也沒告知可以拒絕夜間偵訊權利,是利用被告疲勞訊問違法手段,試圖逼迫他認罪,因此否認犯行及筆錄證據能力。
由於全案仍有爭點和聲請證據等程序事項,受命法官諭知,全案改訂7月21日續行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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