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呂姓男子去年11月間在八德區住家把玩2支非制式手槍,卻不慎走火打傷自己左大腿,家人緊急送醫急救,醫院通報警方始知上情。(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呂姓男子取得2把手槍後,去年11月間凌晨在八德區住家把玩時,不慎走火擊傷自己左大腿,巨大槍響嚇壞家人,發現呂男左大腿血流如注趕緊送醫急救,院方查出是槍傷後通報八德警方,警方循線扣得2把非制式手槍,將呂依槍砲條例移送法辦。桃園地檢署調查時,呂男坦承持有非制式手槍等事實,檢方根據刑事局檢測確認有殺傷力,檢方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呂起訴。
檢警調查,40歲的呂姓男子去年11月14日凌晨3時許在八德區住家,取出以不詳方式取得2把非制式手槍把玩,突然轟然巨響,手槍走火擊中呂男左大腿內側,呂男當場痛得哇哇叫,熟睡中的家人被槍聲驚醒,看見呂男倒臥血泊中趕緊送醫急救,醫院方面得知呂男傷勢為槍傷後通報八德警方,警方遂扣得2把非製手槍等證物,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桃檢偵辦。
桃園地檢署調查時,呂男坦承持有2把非制式手槍等事實,但對於槍枝來源卻避重就輕,檢察官根據桃園市警局與刑事局性能檢測鑑定報告,確認2支非制式手槍具有殺傷力,能擊發適用子彈,現場並查扣3顆子彈,但不具殺傷力,檢方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呂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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