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黃姓男子和女友上摩鐵喝酒後,隨即載女友酒駕自撞路旁燈桿,導致女友身亡。(圖/民眾提供)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黃姓男子開著白色BMW休旅和吳姓女友上摩鐵,兩人退房前喝了啤酒和威士忌,黃酒駕載女友回家,超速行經中科路路口時,突失控猛力自撞路旁燈桿,2人受傷送醫,未料黃男到院後竟丟下女友落跑,而吳女經搶救後不幸傷重不治,黃男隔日凌晨才投案,被檢警依公共危險等罪起訴。台中地院審結,將黃男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有4年徒刑。
水電包商黃男(46歲)於去年5月1日晚間7時許,駕駛白色BMW休旅載吳姓女友到摩鐵休息2小時,並飲用啤酒和威士忌後,再開車載女友離開。黃行經貿七路行駛中科路內側車道,左轉中科路往黎明路方向時,竟超速以時速80公里轉彎,失控自撞中科路旁路燈桿,導致女友被撞到骨折、大量出血。此時正好有名蔡姓騎士經過,打電話報案並叫救護車,但吳女經急救仍不治身亡。
離譜的是,同樣受傷的黃男也和女友一同搭救護車到醫院,但才剛到院就逕自離開,將女友丟包,直到隔天凌晨3時才到警局投案,發現其酒測值0.51毫克,詢問黃為何落跑,他則供稱「因為太緊張」。檢方依公共危險等罪起訴黃男。
法官審理認為,黃男曾有酒駕前科,卻未能記取教訓,再度肇事而導致吳女死亡,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有意願調解,但因金額談不攏,而未能和被害人家屬和解,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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