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格鬥小白打比賽,開場36秒被對方一腳KO,送醫20天不治。(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四川成都一名業餘格鬥家22歲小龍(化名)2019年報名參加一場格鬥賽,零經驗的他卻被安排與一名11勝0負金腰帶選手PK,導致他開場36秒就被擊倒昏迷,送醫20天後不治。小龍的家屬事隔3年後出面指控,主辦方當初被法院判處要賠償57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47萬元),但他們至今一毛錢都沒收到,小龍的遺體仍放在殯儀館。
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小龍從小就愛運動,偶像是武打明星李小龍,也因此喜歡上格鬥,2019年在四川成都就讀大學期間,偶然認識了一名吳姓拳擊教練,並參加了幾次吳教練的拳擊課程,當時他還沒有想打比賽的念頭,沒想到吳教練2019年11月10日卻突然私訊他「有一場比賽,你願意打嗎?」
吳教練告訴他,對手體重59公斤,實力與他「水平相當」,比賽地點就在成都,說是想帶他「感受一下比賽」,不論輸贏都有240元出場費(約新台幣1042元),他聽了以後非常心動,最後也答應了比賽邀請,直到開賽前2天,他才收到對手王姓選手的資料。
▲教練邀請小龍參加格鬥比賽。(圖/翻攝自微博)
小龍看了王姓選手的資料沒有多想,只知道對方有11勝0負戰績「比較能打」,卻不知道對方曾拿下世界泰拳MFC旗下Shark拳場的金腰帶。直到2019年11月30日,小龍在毫無經驗的情況下,對戰金腰帶等級的選手,開場36秒就被擊倒昏迷,送醫搶救20天後不治。
小龍的家屬事後把主辦方、王姓選手、吳姓教練等告上法庭,請求死亡賠償金、醫療賠償金及喪葬費等賠償。成都錦江法院一審認為,主辦方在舉辦比賽的過程中,明顯有組織不規範、未合理配對對手、醫療保障不健全等一系列疏失,判處主辦方賠償小龍家屬57萬人民幣。
至於其餘被告,成都錦江法院認為,格鬥比賽中發生傷害不可能避免,王姓選手在比賽中的行為均未超出比賽規則,也不具有惡意侵權性,而吳姓教練僅是提供比賽信息,也徵得小龍自願參賽,審酌後判處王姓選手、吳姓教練不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小龍直到比賽前2天,才知道自己的對手是誰。(圖/翻攝自微博)
事發3年後,小龍的哥哥出面指控,小龍的死亡對他們家打擊很大,父母的精神狀態很受影響,如今案情經過一審與二審後,法院都判處主辦方要賠錢,但他們至今一毛錢都沒收到,也導致小龍的遺體仍存放在殯儀館,還沒火化,深怕主辦方會提出異議,要求再次調查死因,火化後就沒辦法調查。
小龍的哥哥表示,他們後來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卻發現主辦方(野蠻怪獸公司、瑪門時代娛樂公司)名下並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在律師、法院的建議下,他只好再次申請追加兩間公司的股東為案件執行人,目前還在等待開庭中,只希望主辦方趕緊出來面對,讓事件盡早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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