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少女因為腹痛,被帶去醫院看診,沒想到被檢查出有過性行為,氣得爸爸一狀告上法院。(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國中少女小花(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年僅20歲的年輕藝術家,雙方進而發展成情侶關係,甚至還有過親密舉動,後來因為腹痛被爸爸帶去就醫,交男友的事件才曝光,也氣得爸爸將男友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照未成年性交罪,判藝術家5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內容,這名藝術家曾舉辦過畫展,去年使用交友軟體時認識了小花,雙方聊得相當開心,進而發展成情侶關係,且交往不久後就發生性行為,在少女的房間內交歡3次。
▲少女肚子痛被帶去醫院看診,結果被發現已有過性行為。(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後來少女因為腹痛,被爸爸帶去醫院看診,檢查後院方才告知,少女已經有過性行為,一直被蒙在鼓裡的父親聽到這件事,當即氣得不得了,跑去派出所報警、提告。
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是藝術家男子做的好事,而男子落網後也坦承犯行,同時辯稱兩情相悅。男子被告上法院後,與女友的家屬和解、同時賠償了20萬元,獲得了少女、少女家屬的原諒。
因此,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男子沒有前科、還曾捐錢給公益團體,與父親、祖父母同住,依照對未成年性交罪判5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還要接受3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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